投诉材料目录
1、投诉:泸县人民法院张玉兰法官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农民工合法权益
2、投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玉红法官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农民工合法权益
3、投诉:金海公司独立伪造或与法院工作人员勾结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4、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陈小均工伤案一审二审的主审法官张玉兰、张玉红是否有直系亲属关系(姐妹)的申请
案由
2014年6月9日,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聘请的农民工陈小均、谢落先,在该公司承建的泸师附小习之学校项目工地从事孔桩作业,下午3点以后因工地下雨导致供电不断跳闸,无法继续工作,便相约下班后共骑一辆摩托车准备回宜宾市兴文县二人自己的家中。在二人回家的合理时间(离出发两个小时左右)合理路线内(叙永县境内),二人受到非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由于肇事车辆只买了交强险,肇事司机出事后又无赔偿能力,至今无法联系,导致二受害者医药费等均由自己承担,更不说得到其他任何赔偿,至今家庭负债累累,生活难以为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泸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5年4月9日、2015年7月8日对陈小均、谢落先做出工伤认定。但由于金海公司在聘请这些农民工时,不顾国家劳动法律的强制规定,违法未与二人购买工伤保险,导致这三十来万元的工伤赔付需要企业自行承担。
接下来,一场“背景深厚”律师的“神辩护”、泸县法院和市中院在审法官的“神判决”、龙马潭区法院立案庭和市中院立案庭法官“神配合”,甚至演出金海公司2015年1月5日就向法院提交2015年7月8日才作出的工伤认定材料等离奇桥段,你方唱罢我登场,想尽千方百计为违规企业开脱责任、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戏”由此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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