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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y2356

[群众呼声] 南部官员可以草菅人命么?(南部交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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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部门已经说清楚了,摩托车没有违章,接下来的事就应该交给保险公司了,根据交警开出的事故证明进行赔偿,为什么小车车主还要跑呢?难道是吓到了?希望大家在路上开车都慢点.

发表于 2016-6-2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一个标题叫“草菅人命”。你知道什么是草菅人命吗?首先为去世的小朋友感到悲痛。但根据前面反应的情况,只要稍微有点交通安全常识的人都知道:1、摩托车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是否合法。2、当时摩托车是否超载。3、事故中的摩托车是否按规定上户、购置保险。4、12岁以下儿童是不能乘坐摩托车的。事故中谁的责任大,相信交管部门会有认定。遇事冷静分析。天天在路上跑的司机谁都不想出事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9 21:34
公务员就不能开车?出现交通事故依法依规处理就行了,别动不动绑架民众的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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