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未经他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但并不是说,侵害他人肖像权都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即使没有营利的目的,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公民的肖像,也构成侵害肖像权,因为它侵犯了公民对于其肖像的专有权。 法律所规定的肖像权着重保护的是肖像权人的精神权利,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只限于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权。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的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另外通过一些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到,法律所规定的肖像权着重保护的是肖像权人的精神权利,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只限于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权。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哪怕是为了公益事业,将公民的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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