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目标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第一民生工程内容;建立“县负总责,乡镇、村抓落实”的三级脱贫攻坚管理体制,落实“五个一”驻村帮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贫困对象信息台账,做实“六有”工作;建立完善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机制,严格退出程序和标准,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对象有进有出。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形成逐年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纳入本地区脱贫攻坚计划“盘子”。预计全年全县脱贫致富1.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