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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481|评论: 5

[群众呼声] 交警叔叔 麻烦你们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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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作出了明文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违反以上条款都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对违法使用车灯的,给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记1分。司机在夜间无照明设备的路段开车,或者路上虽有照明设备,但亮度不够时可以使用远光灯。会车、行至交叉路口时,改用近光灯。
    西充现在的车越来越多  暴盒子也多的很  晚上开个车 满街都是开起远光灯跑的 你给他闪灯 不求来气 驾校现在难道没有教么?警察叔叔 麻烦你们查酒驾或者其他什么的时候 也随便查一哈那些哈麻皮嘛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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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严惩那些个乱开远光灯的,特别是改装车灯的,更该严惩。

发表于 2016-6-25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6-6-27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就给交警反映过了,可警察蜀黍说这是个人素质问题,我当时还问他难道酒驾就不是个人素质问题?反正西充只要不出事警察蜀黍是不会过问的。

发表于 2016-7-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只管搞什么赚钱,20元罚款,瞧不起啊

发表于 2016-7-2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对不听的人只有用远光对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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