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厂的门面才被拍卖的,几十年的门面房了,客观条件摆在那里,是什么情况,拍卖前各方应该非常清楚。所以拍卖后如果想做很大程度改变,以此来提升门面价值做法不妥,特别是危及到了楼上建筑安全更是要不得。如果真是那么好改,就不至于这么多年都没动过,也不是现在这个拍卖价格了。所以门面业主的的做法的确不对,特别责令停止整改后还一意孤行,也是该强制执行。这一点应该理解执法人员,这项工作不好做呀!
当然理解他们,也不是说要理解他们打架,特别是把人打伤。各地总是时不时有城管打架这样的事件曝出,通过这些事件,我总觉得城管执法的方式和程序以及法律地位和权威应该从国家层面来重新构建一下。比如这次是公安或者法警执法,被执行人还敢抗法吗?肯定是不会打架的。再比如城管的执法依据如果具备类似国家刑事法律的地位,那城管还会成天打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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