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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ongxin

[以案说法] 渎职犯罪的法官 怎能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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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25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农村民心微言 :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听起来是好的。但这一部分人是怎么致富的呢?一些是靠某种关系发的财,一些是靠集体资产改制中发的财。没有关系的穷人在市场中成了不平等竞争的牺牲品。所以,中国民间有一句话说:“父无来头,娘无姘头, 吃尽苦头 ”。这是中国社会最真实的写照!

发表于 2016-7-2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渎职王法的官员比土匪危害更大!

 楼主| 发表于 2016-7-25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多少背后的故事有待挖掘?

发表于 2016-7-25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话也可以反过来说——不渎职,怎么可能是称职的法官。或这说,确有没渎过职的法官吗。

发表于 2016-7-26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yongxin 发表于 2016-7-25 22:27
还有多少背后的故事有待挖掘?

一定要彻底挖掘出来,给百姓一个交代,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什么后果,连他们自己也很清楚,只是贪婪的欲望充斥了他们的灵魂之后,良知也就抛在了脑后!

 楼主| 发表于 2016-7-2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农村民心微言 :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听起来是好的。但这一部分人是怎么致富的呢?一些是靠某种关系发的财,一些是靠集体资产改制中发的财。没有关系的穷人在市场中成了不平等竞争的牺牲品。所以,中国民间有一句话说:“父无来头,娘无姘头, 吃尽苦头 ”。这是中国社会最真实的写照!

发表于 2016-7-26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不可能保驾护航,只会给政府添乱,给社会添堵,给百姓添灾!

发表于 2016-7-2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维权几年来,啥感受?你认为司法进步了还是更黑暗了?

发表于 2016-7-26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大面积的一笔财富,他们可真够黑的呀!

 楼主| 发表于 2016-7-26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发表于 2016-7-26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造假的材料究竟是谁授意办理的,如果没有人授意,难道我们政府各个环节的办事水平是这么的不堪吗?

这么多人在关注,上面也会看到的吧,何况麻辣社区的影响力也这么大!

 楼主| 发表于 2016-7-2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最该秉公执法,采取行动的人恰恰就是原执行局长朱伟光,但他却警匪勾结,沆瀣一气,才对本案中的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让佳木斯中级法院的公信力荡然无存,所以对这帮人必须依法惩处!

发表于 2016-7-2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大面积的一笔财富,他们可真够黑的呀!

 楼主| 发表于 2016-7-27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话也可以反过来说——不渎职,怎么可能是称职的法官。或这说,确有没渎过职的法官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7-27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心软是一种不公平的善良,成全了别人,委屈了自己,却被别人当成了傻逼!

发表于 2016-7-27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字头上一把刀,还是踏踏实实的做人为好!

 楼主| 发表于 2016-7-28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农村民心微言 :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听起来是好的。但这一部分人是怎么致富的呢?一些是靠某种关系发的财,一些是靠集体资产改制中发的财。没有关系的穷人在市场中成了不平等竞争的牺牲品。所以,中国民间有一句话说:“父无来头,娘无姘头, 吃尽苦头 ”。这是中国社会最真实的写照!

发表于 2016-7-28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盼上级执法部门能快一点采取行动!

发表于 2016-7-28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妨听听广东外逃贪官的话

  最近,广东原国资委主任刘富才一下子火了。这位退休官员之所以能火,是因为退休后没有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组织要求回国说明情况及接受调查,他竟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调查。并自辩称:一些小问题可能人人都有,但我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问题。 我当这么大的官,你们要调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纪委该先查他们才是……

  据称,刘富才涉及篡改档案,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万多元等不少违纪问题。作为党的干部和一个拥有40多年党龄的党员,刘富才在职时不仅利用职权多吃多占、胡作非为,退休后不用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继而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更为严重的是,违反纪律不知悔改,居然“五十步笑百步”,还认为自己的事不叫事。这些都一再证明刘富才理应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可是该惩处归该惩处,仔细想想刘富才的话,其实也并非没有一点道理。众所周知,18大后中央掀起的反腐风暴,打了不少老虎苍蝇,可谓深得民心。可是,在无官不贪几乎成了全民共识的情况下,我们如何进一步反腐败却成了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道难题。既然绝大多数官员都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那么,到底该怎么查处?以什么样的标准查处?先查处谁,后查处谁?该查处谁,又不该查处谁呢?

  刘富才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当然,刘富才的话也不能全信。至于他的问题具体有多少,我不得而知。再说了,他所犯的那些事情的大小、性质的轻重,也不能由他自己说了算,那只是他自己的衡量标准。但我觉得他那句“要查,每个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纪委该先查他们才是”的话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屈指算来,自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后至今,反腐风暴已经在神州大地刮了3年了。三年来,中纪委铁拳挥动,贪官污吏纷纷落马,可谓大快人心。然而,我觉得广东这位退休的原国资委主任的话,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和反思。反腐败是中国的千秋大业,要想成功,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就必须公平公正,让人心服口服。最起码总不能连贪官污吏都能挑得出毛病嘛!

  说了这么多,我必须声明我并不是为刘富才这位外逃贪官辩解什么。身为党的干部不遵纪守规,刘富才理应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是毫无疑问的。我只想强调,刘富才违纪和他说的话是两回事。我们不妨用心听听广东这位外逃贪官的话。

  虽然如何反腐是横在我们面前一道必须马上解决的难题,其实解决这一难题并不难,只要敢于把反腐的权力交给人民就行。因为把权力关进笼子,当然也包括反腐败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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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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