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为:第一档气量每户每年360—420立方米,第二档气量每户每年600—66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超过第二档气量以上的部分。阶梯气价计价周期原则上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周期之内可以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
根据巴中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巴中市城镇(乡)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巴中市城镇(乡)居民生活用气量设置为三档:第一档气量每户每年420立方米(含420立方米),第二档气量每户每年420—66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超过第二档气量每户每年66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通江县城镇(乡)居民生活用气气量严格按照巴中市发改委的统一规定执行。
通江县相关价格收费政策文件已经在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示,需要了解有关政策,请在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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