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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本地新闻] 达州12岁女孩暴雨中牵老人过马路溺亡,受助老人被死者家属逼迫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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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0
老妇人该死,畜生,禽兽,猪狗不如。这他妈的什么世道,好人不长命,祸害一万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1
可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1
应该给女童家道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1
,老太婆有一定的責任,因果關繫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2
不是东西,死者家人讨个说法,难道不应该吗?假如事情轮到你的家人,也许还更过分呢!顶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2
再生的大人心情能理解,但是守护好孩子这颗志高无上的心即精神更为重要,社会应该给走了的孩子荣耀和光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3
现在的法律只对善良的百姓,它是官官们廉财的保护伞,有几个是“为人民服务”该是为自己服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4
是不是怕说出来以后小女孩家长找麻烦所以索性不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4
老太婆的行为可恶,明明就一句话的事,没有说就导致小女孩的溺水身亡,确实应该受到谴责,但更可恶的是政府的不作为,十几年来达县着洪水灾害,几乎每次都有人在城市内溺水身亡,难道城市排水系统十几年都改善不了?还让它持续内涝,达县的政府机构的不作为才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4
人性的冷漠,小女孩为了扶老人家,被水冲走后,老人被救后,应该向救人者反映情况。而不是以为反正我没事了,别人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耽搁几分钟时间,几句话就能救下那小女孩。你活了几十年,都活狗身上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5
在那种情况下,都糊涂了,根本都没装那么多,只想到快去接自己的孙女,她都把小女孩忘记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5
真恨这种人,见死不救,老太婆太自私了,小女孩救了你,你就不管小女孩,只忙接自己的孙子,太没有人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6
大妈应该被指责!那个大妈家属还好P意思走法律途径!那个大妈家属也应该给死者家属道歉!还是有点良心!小女孩是被大妈邀请过马路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6
最起码别人帮助了你,在你得到安全的时候,意识里应该会有刚才救你的女孩她是否也安全了,也会让旁边的人帮助看看,而不是自己得到帮助了就不顾别人就悄然走之。想想这小女孩多可惜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7
钱包冲到车底下保证她它不得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7
这是过失杀人。结伴同行一个未成年,一个是成年人。这老人明知道小女孩被冲走有可能导致死亡缺不管不问,就是过失杀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为什么没醉罪而只是道德谴责?说不定她不约小女孩过马路,她也不
会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8
可惜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8
这位老太太见死不救,应当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8
大妈晚上能睡看吗,一条生命,不管她是不是为了救你而失去生命,在别人救起你后,为什么不提醒去救小女孩?无情,自私,良心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18
傻婆娘一个不牵小女孩不同行不可能被淹死、应负一定责任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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