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规范教育培训秩序的通告
为规范全县教育培训秩序,严厉打击违纪违规违法办学行为,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今年全县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将继续整顿规范教育培训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的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文化、艺术类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
二、规范的内容 1.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设立培训机构或以教育咨询公司名义开展培训活动的; 2.随意在外租房、利用自有住房或租借住房办班补课的; 3.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包括公办和民办)租借校(园)舍给他人办班补课的; 4.经过行政审批,但培训内容超过许可范围实施培训的; 5.擅自改变培训机构地址、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人的; 6.招生简章及广告未经审核备案擅自发布的,发布虚假、错误宣传内容资料的; 7.培训机构聘用在职公办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 8.培训机构联合公办学校开展收费补课的; 9.培训机构以各种手段联合公办学校及其教师组织生源的; 10.用各种不正当方式攻击诋毁他人和其他培训学校,争抢生源和教师,影响培训秩序的。
三、规范的措施 凡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我局将严格按照《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民办学校违法违规招生处理办法的通知》(通教科体发〔2016〕37号)的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视其情节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有严重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处理。 请广大学生和家长选择培训时:一看培训机构是否具备通江县教科体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认真甄别机构是否合法,识别许可证是否过期;二看培训项目是否符合办学许可的内容,依法选择合法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做到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切实保护好自身权益,防止上当受骗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及经济和学业损失。 教育是全县人民的教育,教育秩序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维护,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积极举报违纪违规和违法办学行为,共同参与,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全县民办教育健康稳定大局。 举报电话:7221910 7231020 7230903 特此通告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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