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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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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强调要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带头坚守底线,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中央已将对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的基本要求扩大范围到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成立修订问责条例的风向标。
权责统一,惩处并行,权利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谨记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时刻谨记权利是把双刃剑,有多大权利就有多大的责任,手中的权利来之不易,享受权利所带来的益处,也必须履行失职所承担的责任,行好权、履好职、服好务是对组织忠诚让群众信任的前提。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加强学习理论,注重提高政治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时代的劲草、真金”。在群众危难之时,多一份付出,少一丝苛求;在国家需要的之时,多一点奉献,少一点抱怨,彰显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传播“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正能量。作为党员纪检干部,要向巴中的王瑛,广元的许大勇同志看齐,学习他们身上不畏困难,敢于碰硬、舍身忘我、清廉一生的优秀品质,时刻牢记身上的责任和使命,坚定信心,提升自己,做一名新时期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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