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zsjz

德阳电业局职工和干部收入的对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5-14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

发表于 2005-5-14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5-5-14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7]

发表于 2005-5-14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8]

发表于 2005-5-1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当官,圆我的官梦,从这里开始,我已经是个。。。。。官咯!~

等我当了官以后,我还是要去压迫你们,剥削你们,让你们做我的奴隶,没好日子过!!

发表于 2005-5-14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治公款吃喝其实很简单[原创]   南方网讯 每年全国公款吃喝费用的总额是多少?根据统计资料显示,一年的数额是2000亿元人民币。如何有效根治公款吃喝?昨天(12日),北京律师韩传华向外界发布了他花3个月时间拟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票据管理法”,韩传华律师说,通过这部立法建议,他希望不仅可以遏制公款吃喝,还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人社交的方式”。   中国是个礼仪之邦,对吃喝的事情历来都比较讲究。只要自己有能力有条件,“叮叮猫(蜻蜓)吃尾巴——自己吃自己”,谁也不能过多的指责,可日渐富裕的国人却总是处心极虑地盯着公款,以吃公家的饭,喝公家的酒为荣。能够享受公款吃喝已经变成了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象征,目前,公款吃喝扩大化已经成为了时代潮流,开会吃,闭会也吃,有客吃,无客也吃,部门之间找个由头相互吃,私人朋友公款吃,当然,还有打着接待的名义,利用餐费中饱私囊的,总之,以各种名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已是我们这个国度不是问题的问题。   对于触目惊心的公款吃喝,国人怨声载道。为此,有关部门、一些地方作了一些探索,但实施效果都大打折扣,“四菜一汤”、征收“宴席税”之类的规定,仅是昙花一现,对聪明的国人,几乎没有一点作用。不得已中,一些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代民建言献策。韩传华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票据管理法”,虽然顺应了民意,可能否被国家采信,或被采信后能否根治公款吃喝?我个人觉得不容乐观,因为能够支配和用公款吃喝的人的智商实在是太高了。按我个人不成熟的意见,就是在全国废除餐费之类的发票,实施个人出差费用包干,在各级均不存在公款接待,所有的接待一律自掏腰包。要大吃大喝,只要你自己愿意,你自己用自己的出差包干费用。不够的嘛,你自己补贴自己,谁也没得话说。我想,如果真的能够实现拙见,还许还真的能够达到谁也“吃”不到公款饭,谁也“喝”不到公款酒的目的呢。这样,我们可以有更多的人,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财力,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工作抓得更好,做得更实。也许,这只能是我的臆想,但倘若能够给有关人士一点启迪什么的,我也就满足了。如果什么作用都没有,那就当我也用公款吃喝了,请大家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吐我几口唾液吧。嘿嘿。 ")   南方网讯 每年全国公款吃喝费用的总额是多少?根据统计资料显示,一年的数额是2000亿元人民币。如何有效根治公款吃喝?昨天(12日),北京律师韩传华向外界发布了他花3个月时间拟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票据管理法”,韩传华律师说,通过这部立法建议,他希望不仅可以遏制公款吃喝,还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人社交的方式”。   中国是个礼仪之邦,对吃喝的事情历来都比较讲究。只要自己有能力有条件,“叮叮猫(蜻蜓)吃尾巴——自己吃自己”,谁也不能过多的指责,可日渐富裕的国人却总是处心极虑地盯着公款,以吃公家的饭,喝公家的酒为荣。能够享受公款吃喝已经变成了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象征,目前,公款吃喝扩大化已经成为了时代潮流,开会吃,闭会也吃,有客吃,无客也吃,部门之间找个由头相互吃,私人朋友公款吃,当然,还有打着接待的名义,利用餐费中饱私囊的,总之,以各种名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已是我们这个国度不是问题的问题。   对于触目惊心的公款吃喝,国人怨声载道。为此,有关部门、一些地方作了一些探索,但实施效果都大打折扣,“四菜一汤”、征收“宴席税”之类的规定,仅是昙花一现,对聪明的国人,几乎没有一点作用。不得已中,一些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代民建言献策。韩传华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票据管理法”,虽然顺应了民意,可能否被国家采信,或被采信后能否根治公款吃喝?我个人觉得不容乐观,因为能够支配和用公款吃喝的人的智商实在是太高了。按我个人不成熟的意见,就是在全国废除餐费之类的发票,实施个人出差费用包干,在各级均不存在公款接待,所有的接待一律自掏腰包。要大吃大喝,只要你自己愿意,你自己用自己的出差包干费用。不够的嘛,你自己补贴自己,谁也没得话说。我想,如果真的能够实现拙见,还许还真的能够达到谁也“吃”不到公款饭,谁也“喝”不到公款酒的目的呢。这样,我们可以有更多的人,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财力,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工作抓得更好,做得更实。也许,这只能是我的臆想,但倘若能够给有关人士一点启迪什么的,我也就满足了。如果什么作用都没有,那就当我也用公款吃喝了,请大家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吐我几口唾液吧。嘿嘿。

  1.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2. luohongsign("一句话说不完,说呀说不完。说不完,就写吧。写也写不完,怎么办?不知道。")
  3. <script>
复制代码
一句话说不完,说呀说不完。说不完,就写吧。写也写不完,怎么办?不知道。

发表于 2005-5-1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写了一封公开信 学校不准他跨进校门
天府早报消息   老师写了一封《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校方发出一纸通知将其停职,昨(13)日上午,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老师肖坤华进校时被保安阻拦,校方的停职通知书称:“未经学校许可,肖坤华不得再进入学校教学办公区域。”   遭遇阻拦  你不能进校   昨日上午8时,肖坤华进校时,学校保安神色紧张,“我们刚接到领导通知,你不能进入学校。”保安伸手将肖坤华拦住,另一位保安则拿出学校的停职通知“看嘛,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未经学校许可,你不得再进入学校教学办公区域。”“我到办公室拿我的私人物品也不行吗?”“不行!”保安推推搡搡将肖坤华拒之门外。

“学校对我的停职通知是违法通知,”肖坤华称,“12日下午5时学校将停职通知送交给我,当时我正在办公室,停职通知居然还部分限制我人身自由。”   “我是学校工会委员,这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学校无权停止我的一切职务活动。”对校方指称的肖坤华在校园内、三河街道部分街区擅自散发、张贴以恶意攻击学校为内容的传单,肖坤华说:“我写了一份《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我本人从未在校外散发张贴,也没有授意他人散发张贴,收信人对信件如何处理与发信人无关,我只对公开信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道出缘由  他写了一封公开信   肖坤华被停职缘于自己写的一份《致全体师生员工的公开信》,肖坤华介绍:学校本应于2005年1月31日前向全体教职工发放2004年度年终奖一次性奖金,向学校原四川省核工业西南地质局10多位教职工发放困难补贴和2004年年终慰问金,但学校拖欠至今没有执行上级文件,也不向职工做一个合理的解释。“4月12日上午,我再次找到校长刘伟要求执行上级文件,遭到拒绝,下午我向学校递交了假条,假条内容为:因有问题需找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有关部门和领导解决,请假两周。   4月18日向有关部门反映完情况后,肖坤华回到学校销假却被告知:校长没有准假,这期间算旷工。更让肖惊讶的是:在自己向学校请假的第二天,校方聘请了一位教师顶了他的课,校方没有再安排他上课。   校长助理:肖老师煽动罢课   昨日下午,在位于新都区三河场的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当记者准备进入学校向校方求证肖坤华所反映的怪现象时,保安称:“刚接到学校领导的通知,未经批准记者不得入校。”记者随即拨通校长刘伟的电话,刘伟安排校长助理李学伦与记者见面,“肖老师为什么被停职呢?”李学伦说:“肖老师因为待遇问题煽动罢课,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教学秩序。”当记者追问哪个班级在什么时候罢课时,李学伦说:“就是他自己不去上课嘛。”   对于李学伦所称的“煽动罢课”,肖坤华说:“我被学校晾在一边没课上的时候,大约4月18日,2004级计算机专业3班的学生全体联名上书校方,要求让我回来上课”,在联名信中学生写道:“肖老师课上得好,课堂纪律也好,请求肖老师重返课堂。” 律师说法:学校无权“禁入”   昨日,就校方禁止肖坤华入校一事,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安彬说:“学校无权禁止被停职的老师入校,因为老师虽然被停职但仍然是学校的员工,有权进入校区,学校作出的禁止肖老师入校的规定是错误的。学校的这一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造成了部分限制。” 面对面 我愿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今年42岁的肖坤华已有22年教龄,进入核工业成都机电学校已有19年,曾被学校评为“先进教师”、“优秀教师”,被成都市劳动局评为“成都市技工学校先进教师”。

记者:你不担心被学校开除吗?   肖坤华:我的爱人长期没有工作,家里的孩子只有2岁,我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我当然担心学校开除我。   记者:那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封公开信?   肖坤华:教了这么多年书,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学生成才,可是现在学生花那么多钱到学校读书没有学到多少真本事,由于种种原因,学校的实验、实习设备仪器少得可怜,学生学不到东西,当老师还有什么意义?   记者:你考虑到最后的结果了吗?   肖坤华:我只能尽可能向有关方面反映问题,让学校的教学环境能得到改善,我对我反映的问题的真实性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我不得不离开这个学校,并不是说我不爱我的学校和学生。   本版撰文早报记者云源实习记者周晶晶摄影韩杰 肖老师的公开信(摘录)   学期已经过半,老师和学生上课的教材都还没有拿齐;学生只要交清了学费、交10元一科的补考费就可以伪造成绩,只要交了补考费就可以不参加考试,毕业时照样科科合格;很多学生可以随意长期旷课不受处罚,有的班级长期只有四五个人上课;学校给老师下达招生任务,完不成要扣老师工资;“招生串串”为学校每招一名学生从学生学费中得到1000元的回扣…… 校方的停职通知(摘录)   2005年5月10日至5月12日,学校职工肖坤华在校园内、三河街道部分街区擅自散发、张贴以恶意攻击学校为内容的传单,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给学校的名誉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即日起,立即停止肖坤华的一切职务活动,其本人须在今日下午5:30以前离开学校教学办公区域,停职反省。相关事宜尚未处理完毕之前,未经学校许可,肖坤华不得再进入学校教学办公区域。落款时间为2005年5月12日。 两条短信   我劝你离开学校了不要再闹了,这样下去大家都伤神,从目前状况看学校已不可能要你了,你自己快找工作。

  ———4月13日上午9时16分,该校党委书记黎文勇发给肖老师的一则短信 肖老师,如果学校敢强来,你就找劳动保障部门和找媒体,这样可能是最好的方法。全体师生都支持你。   ———4月15日,一名学生发给肖坤华的短信    旁边评 我看“单位”    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单位”是个很奇妙的词,对它是既爱之又怕之。爱是因为没有单位,牛奶和面包从哪来?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找个有稳定收入的单位呆着,这样才避免了吃了上顿没下顿之忧。可是一个单位总不能面面俱到,个人利益总是难以得到完全的满足,但又怕这劳骚一出,好好的饭碗就端不稳了,所以对单位又是有些又恨又怕的。   肖老师显然是对自己单位产生了一些不满的情绪,而且将这情绪公开表露了出来,这一来就麻烦了。一封停职信基本上宣布了他的饭碗已经不保了,赶快另谋出路去。单位是有权做出停职决定的,不过过分的是在肖老师还是学校员工的情况下,竟连学校门也进不去了,而这一点律师也肯定了是违法的,已经侵犯了肖老师的部分人身自由。   换在以前,可能大家就忍口气算了,但现在大家法律意识都增强了,有理的就说有理,没理的就该说没理。在法律面前,个人与单位是平等的,个人正当权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而单位对这些权利是无权剥夺的。可是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人都明白。   而我不明白的是,员工与单位之间不是应该像孩子和家长的关系一样,孩子说错了批评教育就是,孩子说对了虚心接受就是。“身正不怕影歪”,自己的员工说了几个问题就将之赶出家门,断了他的衣食,无论如何有些说不过去吧。我这想法,不知道算不算天真?

  

发表于 2005-5-1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em20]你们不是喜欢闹都嘛,

人家的兴趣都来了,就没人捧场了,

[em30]

发表于 2005-5-14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呼声都没得,

切哦~~

[em02][em22]

发表于 2005-5-14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3] 怎么没人捧场??

发表于 2005-5-14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摊上这么一个昏君局长.你们德阳局真是倒霉哟.怎么不联名写信到省公司集体要求他下课?[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5-5-14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交通系统“的哥子,你了解多少??想必你是一步登天,从没在基层待过。正如10楼的朋友说的我们”期待的不过是一个更好管理和领导,仅此而已“!!!你在边上凉快着去吧。

[em20][em20][em20][em20]

发表于 2005-5-14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5-5-1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5-5-1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5-5-13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四川电力总公司的网上投诉网址http://www.sepc.com.cn/outer/main/complaint.jsp?typeID=235

发表于 2005-5-13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得好:” 家丑不可外扬“

有事内部解决嘛,

这样不太好呢!!

再说了,收入这事,也不要乱说乱比较的,内部可以说,在外面大家要同心哦!~

以免外人说闲话,对大家都不好嘛!~

这是四川电力总公司的网上投诉网址http://www.sepc.com.cn/outer/main/complaint.jsp?typeID=235

发表于 2005-5-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去上告呢???????

发表于 2005-5-13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辞旧迎新特别精选]  东方美媚与你共迎新春佳节

发表于 2005-5-13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佘祥林11年冤狱,437万赔偿高吗?

湖北“杀妻”冤案受害者佘祥林打破半月来的沉寂。据媒体报道,11日,他正式向湖北荆门市中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赔偿金额高达437万元。

笔者注意到,对佘提出的“437万元国家赔偿金”,各大媒体几乎都用了 “高达”一词加以修饰。记者编辑的用语习惯不难理解,现实的《国家赔偿法》存在的硬伤,以及之前一件又一件“国赔”事件的 “精神”不佳,早就让佘祥林的国家赔偿问题显露了事件走向的轨迹。

与佘祥林狱中承载11年的委屈、伤痛巧合的是,《国家赔偿法》自1994年5月12日颁布以来,也跨过11载。佘祥林回家的路走了11年,4月13日那天他回家的感觉是沧桑;而“国赔”在迈动这11年的步子中,还远非 “沧桑”一词便能概之。

一份权威资料显示,“国赔”颁布实施以来收效甚微,10年支付赔偿金仅5819.53万元。如此少的赔偿金额,我们当然不能乐观地认为,这是公权机关不法侵害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行为鲜有的缘故;相反,这样的案件不少。

那些“胎死腹中”的不说,单说见诸媒体的著名案例就有一大箩:昆明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其妻1998年与人幽会时双双被杀,杜被屈打招供判死缓,后真凶落网,杜所提500万元国家赔偿被驳回;2001年1月陕西泾阳县一少女被警方暴打屈招,后这起“处女卖淫案”受害人麻旦旦提出的500万元赔偿被驳回,她仅得到74.66元国家赔偿金……

解读“国赔”我们可得知一核心硬伤,赔偿申请程序上存在问题。是否“违法”,要由实施侵害行为的行政、司法机关来先期确认,这就成了侵害者给自己定性。如此,只能违背自然正义的原则,将导致很多受害人对申请国家赔偿畏而却步,最终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望赔”兴叹。麻旦旦在她听到获赔74元时,当即就昏倒在法庭上。

另外,国家赔偿的计算法,一直打不起“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的最新刑事赔偿标准,即以日均工资63.83元计。于此,有人推算佘祥林11年的铁窗生涯可能得到的赔偿金约为25.6万余元。佘在牢中“叫天不应、呼地不鸣”,洗清不白之冤靠离家10年的妻子的突然回家,牢中以泪洗面一天得到的却是“补发一天的工资”,这是公民之幸,还是法律的尴尬呢?对杜培武、麻旦旦、佘祥林而言,如何抚平所遭受的身心伤害,是“国赔”制度所要正视的问题。

笔者认为,如今佘祥林国家赔偿事件已远非停留在“点”上的意义,这件事理应引起更高规格的司法和舆论监督,断不能继续沿着“侵权者自定侵权”的固有程序走,也不能一如既往地对受害提出的精神赔偿打不起“精神”。该改的程序当一举改之,以警策所有后人,敬畏手中公权,敬畏生命。

同时,有关方面理应看到酿成这起冤案的故意性。试想有人证明“佘之妻张还活着”的人竟被关,这反映出的是对公权的践踏。我们应将这个案情的所有方面查出水落石出,揪出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一个也不能放过。如此,公民才有幸避免冤情地从天而降的可能。(周明华)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