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都多次提出,要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应该注意到,当前我国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不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市管县”体制下县级政府权责不对等、经济管理权较弱、自主发展的空间较小。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市管县”体制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发展背景,通过提升市的地位促进了要素集聚和市县之间的经济协调,在增强中心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以及加强管理等方面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城乡分割、条块割裂的局面。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其弊端也逐渐显现:
一是过多的行政层级造成管理效率低下,出现“市卡县”现象。“市管县”体制增加了行政管理的层级,导致信息传递速度的降低和信息失真风险的扩大,上情难以及时准确地下达下情也难以及时准确地上达,影响行政效率。而且,行政管理的层次增加必然导致更多的政府干预,不利于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是城市偏向导致市与县争利,出现“市刮县”现象,县域发展机能弱化。“市管县”体制实际上是缩小了县级政府的自主权,而扩大了市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带有明显的城市偏向性。社会经济资源主要被市所汲取,县只能听命于市,县域地位被矮化,发展机能弱化。
三是县乡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县乡财力弱化。在“市管县”体制下,县域财政的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实力弱。同时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财权及财力向上集中,事权及责任不断下移,县级财政处于“小斗进,大斗出”的尴尬境地,个别地市成了县财力的“抽水机”。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中央财政和省市级财政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较小,分配不规范,各种转移支付形式之间缺乏协调。
四是“小马拉大车”的城乡格局使市难以带县。在我国现有的地级市中,除了一部分本身经济实力较强、对周边县具有天然的辐射带动作用的市以外,还有很大部分是在“合并、升格”的大趋势中通过行政指定的方式形成的,经济实力有限,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出现“小马拉大车”的局面,有些市级政府基本上无暇顾及所辖县域经济发展。
由于“市管县”体制的上述问题,使得我国的县域经济发展面临县域城镇化载体不发达、县域产业体系不完善、县域财政体制不健全、县域金融体制不配套以及县域建设人才缺少集聚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因此,当前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从管理体制上对县域经济“松绑”,以“扩权强县”的改革为契机,通过扁平化放权式改革把县域经济做强。 作者辜胜阻系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武汉大学教授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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