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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小翠

[四川手机报] 2岁女童母婴馆游泳溺亡 跟帖曝光“歪游泳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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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8:51
问题在上层管理:没有玌场急救人员是如何开的馆.杀死淇淇的是中国的上层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8:56
可怜的小生命,,太心疼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8:57
我觉得父母责任大些,两个都离开,咋个放心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8:59
自己的小孩要自己看好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9:07
做父母的也太大意了吧,这就是教训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9:09
这两口子不日火,双方都有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9:10
两岁娃游啥泳嘛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9:22
营山县金域鸿都与号公馆之间有一生风城游泳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9:28
媳妇昨天才带我们1岁4个月的儿子去,只是宝宝害怕不下水。该馆还不许父母进去,媳妇也是有点抽风那么小的娃也往游泳馆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9:32
可怜了娃娃,才一岁多。唉

发表于 2016-7-4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2岁的幼儿不要说在游泳池,就是在陆地上都不应该交给陌生人看护,父母应该担负起监护责任,主动规避风险。这样的年轻人自己耍心都管不住,还要带小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0:23
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可以离开自己的视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0:52
又死1个美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0:58
双方都有责任,主要还是当父母的责任,两岁多的孩子怎能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这位妈妈也太不靠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1:36
小孩的爸妈是打了招呼的,在怎么说都是工作人员的疏忽,理应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1:42
孩子两岁,系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其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浴池工作人员受托未拒绝监督也有一点小责任,但需孩子父母提供委托证据,否则工作人员不能担责。孩子父母事后质疑浴池无资质扯淡,为什么洗澡前不问、不看清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2:14
父母的责任,推给商家?人家挣钱也不容易,自己孩子自己不看,还出去透气!出了事不找自己责任,找商家,不就是想要赔偿金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2:18
既然大人都透不过气,可见游泳场管条件之差,还能让娃娃留下游泳,小孩子在水里大人眼睛都不能眨的,溺水是眨眼间的事。唉!教训教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2:35
痛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2:47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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