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2017学年 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四川省2016-2017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教辅目录》由《四川省2016-2017学年小学教辅材料目录》(附件1)、《四川省2016-2017学年初中教辅材料目录》(附件2)和《四川省2016-2017学年高中教辅材料目录》(附件3)组成。各市(州)教育局要依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201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川教〔2012〕125号)的规定,按照本《教辅目录》所列教辅材料种类和各市(州)2012-2013学年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推荐工作,不得擅自变更目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6〕1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部分学科教学安排的通知》(川教函〔2016〕32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义务教育品德、语文、历史学科起始年级使用新编、修订教材;高中选修IA中,英语学科增加“英语8”,数学学科增加“选修4-4”。为确保我省教辅材料使用的适宜性,要求各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单位履行承诺,按照义务教育新编、修订教材及普通高中部分学科教学安排调整的要求,对相应的教辅材料进行修订,修订的教辅材料印张数不得超过原教辅材料印张数。教辅材料修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义务教育七年级品德、语文、历史三科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初中一年级、高中二年级、三年级寒假作业,以及英语、数学学科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等(《教辅目录》中以“※”号标注)。“英语8”和“数学选修4-4”同步练习册等教辅材料,如有需要,由学生和家长在教辅材料市场自行购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修订教辅材料代购和验收工作,教材发行部门要按要求做好教材发行工作。 二、按照我省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实际,本《教辅目录》中公布的各学段、各年级同步练习册于2016年秋季起使用;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于2017年春季起使用;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可于2016年秋季起使用;寒暑假作业中的暑假作业于2016年暑假使用,寒假作业于2017年寒假使用。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2013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规定,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自愿购买、无偿代购服务以及统计上报等工作。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以及教辅材料发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 各市(州)应于今年10月底前,将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于2017年4月底前,将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本《通知》和《教辅目录》将在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http:/www.scjks.net)和四川校校通资源中心(http://www.scxxt.com.cn)公布,供社会监督。
附件1:四川省2016-2017学年小学教辅材料目录.xls (52.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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