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反映通江县三完小公租房问题的回复
针对您“ 揭露通江县三完小公租房内幕:反映里面是豪车聚集,道路两旁全都停满,让人步行都难,车辆进出至少要半小时以上。里面的住户呢?基本上是抽中华,买手提,喝五粮液,坐霸王车等。说话口气比谁都大,宣扬这个领导是他什么,那个领导又是他什么......甚至还有的一户住几套房。”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申请对象:为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局选址诺江镇城东临新看守所处修建公共租赁住房702套,三完小处修建的是廉租住房。按照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府办发〔2014〕62号)文件要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有:1.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即享受低保)、低收入、中等及偏下收入的家庭;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新就业人员;3.进城务工人员;4.县城建成区内进城落户农民;5.优先安排住房困难特殊家庭:①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及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家庭成员中患有精神病未治癒者除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复转军人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孤老病残人员(必须有监护人或担保人)、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再(未)生育或收(未收)养子女的家庭);②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③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④按政策规定招考的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县城内工作人员。 二、申请方式:1、城镇居民家庭到所辖社区进行申请,由社区审核上报我局成品房管理股;2、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到所在单位进行申请,由其单位审核上报我局成品房管理股;3、进城务工农民直接到我局成品房管理股进行申请。 三、公开分配:我们在房产信息网、局门口、各社区以及政府公共专栏处张贴申请家庭资格公示,在县电视台、房产信息网发布《关于开展通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告》,并严格按照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府办发﹝2014﹞62号)文件规定进行的。每次均在通江县会议中心(县人社局四楼)举行公(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抽号仪式,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民政局、诺江镇政府领导,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新闻报道记者、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领导小组成员、诺江镇各社区负责人、配租家庭推举的抽号人监督抽号,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感谢“司机师傅”网友的关注和关心,并敬请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欢迎您积极向我局成品房管理股(联系电话7111550)实名书面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工作的改进。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