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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有暴雨,我们山里一个废弃的养猪场,如果遇暴雨洪水冲垮,或者山体滑坡,可能造成对下面的电站、场镇的人民安全和饮水安全造成重大灾害事故。”昨日,记者根据群众反映,四川省平昌县一个养猪场多年没有养猪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群众反映了两年,一直未排除隐患。
昔日红红火火养猪场 今日破烂不堪变危房
据群众介绍,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坦溪镇一个万头猪场被平昌法院查封多年至今没有解除查封,按照群众反映的情况,记者首先电话联系上当事人文德军,文德军说:“我的养猪场是2008年3月起开始规划和投资修建的,整个投资1100万左右。建成后的猪场先后得到了国家项目资金296万元的扶持,在当时平昌乃至巴中是最具现代化和规模化的养猪场,2010年4月被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据当地群众介绍,这个养猪场当年办的很红火,很多人来参观考察,里面养了很多猪,据说为了20万工程款,法院把这个养猪场查封了,没有人管,时间一久就变危房了。
当事人提请国家赔偿 法院已经受理
据文德军介绍,他的养殖基地因彩钢棚工程质量问题,未付下差工程款23万引起纠纷,2010年10月25日平昌法院作出查封养殖基地全部财产裁定。查封当日,文德军反复询问承办法官黄河,育肥的生猪要销售怎么办?黄河说:“生猪销售有问题”。因生猪销售受阻,自2010年10月25日起该养殖基地废弃至今。
2016年6月28日平昌县人民法院就江阳公司提起的国家赔偿申请举行了听证,对违法查封和国家赔偿申请需要作更多的了解时,文德军说目前的赔偿申请法院正在受理中不方不便告诉还请记者理解。
就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存在违法查封情形,记者采访了该县检察院民行科长杜含林,杜科长说,我们向平昌县法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监督其纠正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解除查封。平昌县法院不予支持,以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查封两年后自动解除为由,拒绝出具解除查封通知书.
排除养猪场隐患 平昌县各级政府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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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0日,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长郭楠作出批示,“请坦溪镇针对该隐患现场研究整改方法,要确保安全”。坦溪镇政府一方面向县检察院了解检察建议书和其它情况,另一方面安排人员到现场踏看隐患,起草文件向平昌法院提交解除查封报告。
据坦溪镇安办杜主任讲,此养殖场的安全隐患,我们政府很重视,尽量在排除,也联系到了第一责任人文德军。(杨晓明 吴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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