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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新闻] 眉山:仁寿县黑龙滩两个小毛孩无证钓鱼 结果被所谓的“护鱼队” 打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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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8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

     昨天下午三点过,我和一个不满18岁的小伙伴来到仁寿黑龙滩钓鱼。突然来了十多名壮年男子,自称黑龙滩护渔执法队,说我们无证钓鱼违法。我们收拾渔具准备离开时,遭到了对方多人的群殴,他们殴打手段极其残忍,用石块砸头,用脚踢下身。我们两人哪里是十多个壮汉的对手,被打得满地乱滚求饶。后来,旁边的钓鱼者看不下去了打电话报警,对方才停手。此时,我们2人已经头破血流,遍体鳞伤。后被送进仁寿县医院住院治疗,这是我躺在病床上的照片。
1.jpg
住院的伤者
2.jpg
住院的伤者


以上图文均来自  掌握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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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哎。。。。就钓个鱼,2个小毛孩结果被打成这样!说白了,钓个鱼,也不会导致谁家破人亡的吧?为何10多个大汉对2个小毛孩下如此毒手?究竟你们依仗的是谁的势力!!!你们是否还有一点点良心?难道你们家里就没有小孩子? 就是畜生养的也不会这样下这样的毒手!


      其实我不想骂人的,但是今天不得不开骂,骂那些无良心的人!在70年代修建黑龙滩的时候,全是仁寿人民的老一辈花了近10万人,接近10年的心血修建的,结果现在被某一些稍微有一些权势的人耍威风欺凌!
      


     对于该事件,我也想请相关部门出来说一个明白:
   

    1:  仁寿县黑龙滩所谓的“护鱼队”,是否是《法律》《法规》认可允许的范畴成立的?
    2:  仁寿县黑龙滩所谓的“护鱼队”的成立是依据的什么?聘用人员的标准又是一些什么资质?
    3:  仁寿县黑龙滩每年收取钓鱼爱好者每人数百元(白钓)甚至上千元(夜钓)的的钓鱼证费用,当地工商部门是否批准?是否合法?其收费用途用在了什么地方?
    4:  就事论事,本次事件,仁寿县公安局的态度又是什么?仁寿黑龙潭管理处的态度又是什么?


    希望仁寿县相关部门对于该贴文就当是一个屁民在放屁,可以不做任何的回答,免得浪费你们的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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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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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以下图文均来自  今日仁寿

QQ图片20160710211501.png



           





       7月8日,有网民发帖《仁寿县黑龙滩两个小毛孩无证钓鱼,结果被所谓的“护鱼队”打进医院》,反映黑龙滩水库渔业秩序管理的相关问题。黑龙滩管理处回复如下:


四川省都江堰黑龙滩灌区管理处关于网民反映黑龙滩水库渔业秩序管理相关情况的回复


    收到网民反映的问题后,我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落实相关领导及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当事人马某,男,汉族,现已满18周岁,住仁寿县黑龙滩镇白泥村五组;当事人蒋某,男,汉族,现已满25周岁,住仁寿县里仁乡花椒村一组。


    2016年7月7日下午15:00左右,当事人马某、蒋某等五人,相约到黑龙滩水库使用自带的网具盗鱼。下午15:30左右,马某、蒋某等盗鱼时,被黑龙滩水库渔业管理的合作单位,即仁寿县华丰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三名护鱼人员发现,马某、蒋某帅等立即丢弃网具及渔获物离开现场,三名护鱼人员立刻要求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等待合作社管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由于当事双方现场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发生拉扯等肢体冲突,马某等使用自带的螺纹钢条袭击护鱼人员,后被到达现场的合作社管理人员制止并立即报警,仁寿县公安局黑龙滩派出所民警稍后到达现场,当事双方即被带离现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冲突事件造成当事人马某、蒋某及护鱼人员梁某三人住院治疗。


    至今,当事人马某、蒋某、梁某三人病情稳定。冲突事件公安机关正介入调查中,相关执法和管理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及处理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开。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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