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917|评论: 1

[四川发展] 巴中红军文物保护将有法可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11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的《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审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红军文物在乡镇的保护责任、红军文物的产权、保护范围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悉,我市现有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66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可移动红军文物3万余件,其中珍贵文物3000多件。红军文物总量及规模居红军时期各个根据地之首。虽然我市有如此丰富的红军文物资源,但是保护现状并不理想,尤其是红军石刻标语类等不可移动文物多分布在野外,保存环境差、文物安全系数低,迫切需要出台一部《条例》来进一步加强红军文物真实性、完整性保护,充分彰显其所蕴含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进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
  今年1月,市文广新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初步拟定框架结构,落实专人收集资料,对全市红军文物保护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专班人员走访了县(区)文物局和博物馆、纪念馆及红军文物保护相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意见。根据上位法和实际情况,参考其他地区经验起草了《条例》初稿,并对初稿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完善,最终行成了目前的《条例(草案)》。
  据介绍,该《条例(草案)》共6章59条,主要包含总则、不可移动红军文物、可移动红军文物、红军文物的合理利用、奖励与处罚等章节。其内容特色主要体现在:强化了政府责任,鼓励公众参与,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红军文物提出了保护措施,对不可移动红军文物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化,对红军文物的合理利用方面进行细化,在处罚方面从严从重,加大执法力度,彰显法律威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6-7-1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有!!!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