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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黑龙滩盗鱼频发 有被抓者扬言“出来继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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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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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眉山7月11日讯(郑佳洁 廖庆 记者 刘清华)“黑龙滩盗、捕鱼行为猖狂得很,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抢’。”家住黑龙滩的一村民说。近日,仁寿黑龙滩“盗鱼”事件持续发酵,背后隐藏的真相引人深思。网友们的焦点也从因“盗鱼”事件引发的纠纷上,转而投向了黑龙滩渔业管理维护方面。


  黑龙滩水库的鱼种类纷繁,庞大丰富的鱼类资源让不少偷盗者觊觎,特别是在汛期,“盗鱼者”更是猖獗。四川新闻网记者昨(10)日,针对此次事件采访了黑龙滩派出所、仁寿县华丰渔业养殖合作社以及正在医院住院的当事人蒋某、马某。


  警方调查:“盗鱼”事实成立


  据了解,目前黑龙滩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引起广泛关注的“两男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潜入黑龙滩渔场钓鱼”事件。昨(1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向仁寿县黑龙滩派出所了解到,两男子“盗鱼”事实成立。


  据警方介绍,7月7日下午3时许,当事人马某、蒋某以及冷某、李某在杨柳电站下面(地名:滚水坝)玩耍。期间冷某、李某在一旁看其他人钓鱼,马某有事离开了现场, 蒋某在用粘网捕鱼时,巡湖的护鱼队队员段某、周某以及梁某将其发现,并上前制止。蒋某弃网欲离开现场,护鱼队三人上前阻拦时,双方发生肢体接触,护鱼队三人合力将蒋某控制在原地。此时,马某返回现场看到蒋某被控制后,与护鱼队发生争执。后造成了马某、蒋某头部受伤,护鱼队队员梁某上身多处软组织受伤。目前三人均在仁寿县人民医院治疗。


  事后,派出所找到当日目击证人4名,证人均表示:两男子确实是用粘网网鱼。


  对话“盗鱼者” :愿此事尽快解决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仁寿县人民医院内对“盗鱼”事件中的马某、蒋某进行了采访。当四川新闻网记者见到两人时,两人正躺在病床上看着电视。蒋某经过这几天的治疗,已经基本痊愈,而马某也等待着拆线出院。


  蒋某家住黑龙滩附近,他称对今年二月黑龙滩管理处对附近村民发布的关于《仁寿县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一无所知,“这是头一次去钓鱼。”在采访中,蒋某表示自己是钓鱼而不是盗鱼,自己所钓鱼用的是一根4米长的鱼竿,鱼饵是蚯蚓,钓鱼的地点是一个水流比较急的进水口,水宽为2米左右,水深大概为1—2尺左右。当四川新闻网记者问到,“不到2尺的水深,宽度不到2米,水流又比较急,4米的鱼竿是怎么钓鱼呢?”蒋某回答:“水流处有回旋窝,我们是在回旋窝处钓鱼。”


  面对四川新闻网记者的一再追问,两人对于“钓鱼”一事不愿再提,称不清楚相关规定,不知道事发地点是黑龙滩护鱼队的管辖区域。最后蒋某和马某表示,这件事已经发展到自己意想不到的地步,只愿这件事早日平息、尽快解决。


 你来我走 护鱼队与偷盗者上演“游击战”


  仁寿县华丰渔业养殖合作社是与政府签订协议合法经营的业主单位,该合作社负责黑龙滩鱼类生产管理,以及休闲娱乐管理,并对办理钓鱼证以及临时垂钓者进行管理。据了解,目前办有钓鱼证的有1000人左右,常年有来自成都、眉山及仁寿周边的临时钓友约2000余人在黑龙滩垂钓。


  黑龙滩管理处相关人员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仁寿县华丰渔业养殖合作社护鱼队有60人左右,将黑龙滩划分为五大片区,每个片分组管理,每个组24小时轮班进行水面巡逻。最让护鱼队头疼的就是:他们没有执法权。每次遇到盗鱼特别大的,一般都是摄像取证,然后通知渔政和派出所过来解决。每次一旦产生纠纷,盗鱼者就像商量过的一样,先是对付摄像取证的人,弄坏设备;这样一来没有了影像资料证明,孰对孰错,就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文明地和没有办理钓鱼证、非法捕鱼的人进行沟通、劝导呢?据我们知道,每年你们与‘钓鱼’、‘捕鱼’的纠纷就有很多起。”“我们的管方式肯定有问题,我承认。关键是现在非法捕鱼的比我们还凶。我们又不能抓人,又不能关人。只能要求捕鱼者必须等着相关部门来处理。我们要他们留,他们要跑,是不会留太多时间来讲道理的。”


  “我们追,他们跑,我们刚走他们立即回来。有时候抓住几个,罚了款,送到派出所教育一番,可放出来依旧干这行。还有人扬言‘逮到算我倒霉,罚款五千一万认了,出来我还要继续干’。其实这些都是利益的驱使,我们养的鱼主要是花鲢和白鲢,价位一般是12元一斤,批发价是10元一斤,有的餐馆都打着黑龙滩生态鱼的招牌,又不想出高价买鱼,于是间接收购那些盗来的鱼,或者直接参与违规盗鱼,正是有利益需求才屡禁不止。”护鱼队员说。


  “我们每天光巡逻就要花费上千元的油钱,但在每一刻都可能有盗鱼现象的发生。”据介绍,每年黑龙滩管委会、镇政府、派出所、海事部门和合作社都要开展联合执法,但盗鱼现象屡禁不止。入汛以来平均每天5起盗鱼事件发生,甚至有一天抓获过近50起。


  黑龙滩“盗鱼”事件 引人深思


  据黑龙滩相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滩水库中投放的鱼群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商品鱼占70%,即花、白鲢;另一类是野生鱼占30%。一位黑龙滩附近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那些偷鱼的计划都很周全,出入也很频繁。一个放哨、一个开车、几个撒网,或者有的直接电鱼,让虾虾苗苗直接绝迹。一次就有千把斤的收获,10块钱一斤都是上万的收入。”


  黑龙滩不仅是解决眉山几百万人饮用水的地方,也是一个景区,给游客带来纯负氧离子的地方,如果鱼类被大量“祸害”,那么黑龙滩就会成为一滩“死水”,景区庞大丰富的鱼类资源将走向消失。


  面对生态环境亟待解决的问题,黑龙滩管理处介绍:比起黑龙滩的生态环境,钓鱼者的利益微不足道。恐怖的是电鱼和网鱼,因为电鱼仪器的电波可以辐射好几十米远,被辐射的鱼儿会失去繁殖能力或者变成畸形;违规撒网捕鱼不分大小,不论珍稀鱼种,一网打尽。这两种行为对黑龙滩健康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以及水质,政府也只有通过合作社来对渔业加强管理,维持黑龙滩的生态平衡。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严重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备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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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11:53
说好听点儿护鱼队,说难听点儿谁不知道是华丰鱼业合作社请的打手!文中提到你追我跑不跑是傻的,这些人只要被逮到,就直接被拖到无人处把人往死里打,罚款?那都是骗小孩的,分明就是敲诈,挨打不说,还要交巨额赎金!文中有一明伤者已经全愈,伤口可以好的了,那心灵上的伤害呢?难到这次事件还不能说明管理存在问题吗?还是想逃避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11:55
不过是孩子打发时间去湖边玩玩而已,怎么就被说成盗鱼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14:39
天朝习惯作风。护鱼队其实就是社会烂人组成的!多是地痞充当打手!黑龙滩说白了就是政府利益!百姓修了水库好处全是党国!说什么解决水问题诚然是,但百姓2.8元一方的水价从何说起?什么都拿钱衡量那请把仁寿修建黑龙滩的工钱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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