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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龙沟899

899广大棚户区居民盼望着政府的恩泽,却遭遇宜宾中院执行庭书记员一家钉子户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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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19:50
钉子户绑架同意户天理难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19:51
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们,请多看看,听听广大群众的呼声吧,天理何在?当初这钉子户上班就不该进法院大门,丟人,丢了政法系统的好名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19:52
强烈要求政府更改棚户政策,按照国家政策95%通过,折迁53.55栋,让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老百姓过上干净,安详的生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19:56
谴责钉子户的贪婪行为,控诉政府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不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19:57
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们,请多看看,听听广大群众的呼声吧,天理何在?当初这钉子户上班就不该进法院大门,丟人,丢了政法系统的好名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0:16
55幢是以前老菜市旁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0:20
他女儿应该去当小姐钱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0:30
我认为棚改工作组他们也辛苦,他们一直再做钉子户的工作,他们也很尽力,政策也不是专针对899厂,天原,不是一样的政策?不应该报怨工作组什么不作为,大家应该团结起来一起到法院找曾×,起诉她的父母,相信正义终究会站在广大群众这边的,作为一名法官,还是优秀法官,你配吗?钱,谁人都想多要,难道说全厂1千多户都是憨的签字同意了,奉劝你不要钻进钱里去了,良心,觉悟,你们就不要了吗??都有父母,子女,难道你们就不信,人在做天在看吗,?不要过份了,相信群众的力量大于一切,也决不妥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1:17
曾理,我支持你,你是我们的榜样|说出了八九九厂所有员工的心声/谢谢你,

发表于 2016-7-14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进行人身攻击,都冷静下
冲动解决不了问题。{:4_12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1:43
临港的政府官员们,如果在899的废墟上住的是你们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你们会坐视不管吗?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何况共产党的官就是要执政为人民做好事实事,现在你们弄下一个烂摊子就不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1:45
此文初看有理,细想则不太通!1、书记员算个啥子官?普通公务员而已。真的是大官,搬的比谁都快,人家拿的多少钱恐怕你永远不会知晓。2、房子是父辈的,应该是工厂一般退休工人吧,不是女儿的,搬不搬怕是父辈说了算,女儿说了不作数哦。根据惯例,法院是肯定找女儿做了工作了的,说不定女儿现在比作者还急。有些老人倔脾气发了,神都没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2:01
千多户都同意的赔偿决定,就这两家不同意,赚少。不晓得在法院工作的能有好高的工资?能拿好多钱?赔偿的五十来万还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2:05
还是为子孙后代积点德,不要因为自己的无耻念婪缺德,招致众人的诅咒,报应在自己的子子孙孙上。

发表于 2016-7-14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我的角度来说,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拆迁办与钉子户之间的事情,邻里之间互相斗,拆迁办在哪里去呢,拆迁办怎么不出来说话呢,拆迁办怎么不找钉子户坐谈呢。

发表于 2016-7-14 22: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仔细读了楼主的文章,觉得有许多问题或者不妥的地方,我提出我的观点:
1.已经签了合同的住户完全可以依法维权,既然一方按约交房,另一方就该按约付款,不安约定履行的可以通过诉讼依法解决,法院判决下来后仍然拒不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合同中关于只能等所有住户签字同意才能拿到赔款这个约定本身就违反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不可能约束到合同之外的他人。因此在签订合同这件事上每家人跟其他邻居之间都没有任何瓜葛可言。

楼主好好想想吧,事情走向了极端,又有什么好处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2:45
市政府大院里面空调全开叔叔娘娘些切歇哈凉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2:58
棚户区改造本是中央政府为民办实事,造福棚户区人民的好举措。但是由于个别心怀鬼胎、居心不良的钉子户企图趁此利用国家这项惠民政策想大捞一把。因而向国家、向政府提出无理的经济要求,并利用相关政策(棚改区棚改户必须100%和政府签约同意棚改置换条件),以无理要求提高政策补偿标准为前提,否则拒绝签字,甘做“钉子户”, 来要挟政府, 作为敲诈政府,达到个人经济利益的丑恶目的。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体察民情,解决无法搬迁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努力攻剋“别有用心”的钉子户。让棚户区的居民真正受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3:00
棚户区改造本是中央政府为民办实事,造福棚户区人民的好举措。但是由于个别心怀鬼胎、居心不良的钉子户企图趁此利用国家这项惠民政策想大捞一把。因而向国家、向政府提出无理的经济要求,并利用相关政策(棚改区棚改户必须100%和政府签约同意棚改置换条件),以无理要求提高政策补偿标准为前提,否则拒绝签字,甘做“钉子户”, 来要挟政府, 作为敲诈政府,达到个人经济利益的丑恶目的。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体察民情,解决无法搬迁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努力攻剋“别有用心”的钉子户。让棚户区的居民真正受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14 23:01
曾理和其老婆为啥态度强硬,其实是就是女儿和女婿在背后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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