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收费也需开发票”2017年7月15日19:34发出的“又是南江七一中学的问题”一帖的回复: 网友“收费也需开发票”,你好,感谢你对此事的关注。 一、你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你所说的上次所收取的490元的“书本费”并非书本费,而是高三所需的资料费(系家委会在上级纪委、文化稽查大队的监督下,与厂家直接面谈所取的最低价),其中,并不含任何形式的补贴老师的费用。 二、你反映的 “补课费”,并非学校和老师的行为,而是高2014级家委会与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协商后,为了弥补财政经费的不足,本着自愿的原则,为暑假补课老师提供部分补助,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 三、关于你所说的财政补贴问题,财政补贴系县财政为高三老师暑假补课的部分补助,其中,补助时间是20天,每天仅按8节课、 每节课60元的标准补助。而实际上,在家长们的强烈要求下,高三暑假补课时间是40天,每天15节课,所以,其中还有很大的差距。而家长们自愿捐助的钱就用于弥补部分不足。 南江的教育需要大家的关心,需要社会的关心,孩子们的成长成才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离不开家长的帮助,更离不开老师们的教育和培养。希望你为了自己的孩子,为了他人的孩子,多一些理解和支持,少一些抱怨和挑剔! 特此回复,谢谢! 南江七一中学高2014级家长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