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李慧平,会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投诉事由: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请求事项:1、依法追究被投诉人李慧平的违纪违法责任;
2、责令被投诉人李慧平赔偿投诉人的经济损失。
事实和理由:2 01 5年5月25日深夜2点42分至3点34分,投诉人停放在会东县公安局三所建设工地及投诉人家门口的两台挖掘机被一伙不明身份的歹徒抢劫,投诉人郑萍被打伤。投诉人向公安机关11 0报警三次不通的情况下,就组织民众自救,分别在会东县姜州和会理县益门截获歹徒及拖车、挖掘机。追回后新云派出所责令拖车驾驶员将车开到会东县职业高中停放,等待调查处理。
201 5年6月份,投诉人收到会东县人民法院的传票,称何志敏、夏德强起诉投诉人返还原物(拖车)。7月24日开庭,投诉人提具反诉,请求判令何志敏、夏德强赔偿投诉人郑萍被打伤的医疗费、误上费、请八租莩追赶歹徒的开支、守护拖车的损失合计5678 7元。可是审判员李慧平不予受理,将投诉人附在答辩状后面的反诉状撕下还给投诉人。9月21日发判决:由投诉人3天之内归还原物.(拖车)并承担一半诉讼费1052.5元。
2015年9月24日三天已满,何志敏之夫郭刚纠集黑社会人员十余人来到投诉人家,企图强行开走拖车。幸亏新云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黑社会人员逃之夭夭。拖车方自感无理,两月后主动上门,赔礼道歉并赔偿投诉人的部分损失三万元,还出具4 2000元的欠条,将拖车开走了。同时明确表示自愿承担一切诉讼费(包括人民法院判决由投诉人承担一半诉讼费1052.5元),执行庭可以查证。 综上所述,李慧平作为人民的法官,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事实和法律,对投诉人的合理请求置之不理,对犯罪分子放纵、包庇、支持,滥用职权,枉法裁判。连犯罪分子和黑社会人员都懂的道理李慧平却不懂。这样的法官不合格,是害群之马,应当清除法官队伍。如不清除,不知还有多少受害者要向上级喊冤叫屈,“不打官司不知道,打了官司吓一跳”,希望上级组织加强对法院工作者庭长一律师’审判员巧妙行贿受贿,反腐败的整顿和教育,让每一位公民真正体会到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请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此致
住四川省会东县参鱼河镇小岔河村4组1号。
联系电话:15181521368
投诉人:陈磊郑萍
二0一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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