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合江县2016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合江县2016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30)。
3.报名地点:合江县人社局会议室(合江县党政大楼六楼)。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合江县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和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评价;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档案等是否真实;了解应聘者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审查应聘者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可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合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的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件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9814(合江县人社局)
附件2合江县2016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1合江县2016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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