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援助成为指引弱势群体维权前行的“灯塔” 全面依法治国,已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已成为全体民众的共同追求。遇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充分相信法律、运用法律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成为普片民众的共同选择。然而,目前仍然许多弱势群体打不起官司,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已成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选择,为他们合法维权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其实,弱势群体维权问题一直是令人揪心的事,目前,许多困难群众、农民工等人群,他们大都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遇到权益损害问题,要么采取能忍则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要么逃避,精神麻木,自我安慰,听之任之;要么想维权,却一筹莫展,找不到门路,忧心忡忡。 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权的一个主要途径,可是长久以来,很多人遇到事总是不信法信访,走上访这条路,法律援助的功能很难得到发挥,因此如何发挥好法律援助这一公益性帮助,就必须加大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了解、熟悉、掌握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争做一名“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新时期合格公民,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指由 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在市、区(县)设置了法律咨询专用电话“12348”, 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它”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一是请求 给付赡养费、 抚养费、扶养费的;二是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三是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四是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五是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主张婚姻家庭民事权益的;六是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 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等 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七是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八是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发生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民事)权益的;九是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 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十是依法应当提供 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它”需要以下材料才能够给你提供帮助。一是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 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 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是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经济困难的其他材料;三是需提供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它” 已成为弱势群体的“贴心朋友”,能有效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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