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县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管协管员15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载行为。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以上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6.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和社会管理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7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政务中心六楼619南江县城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8269373。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退役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证明(由报名者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身体健康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蓝底彩照2张。 2.笔试:考试范围为《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县委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解聘,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南江县城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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