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己过去半年了,但是围绕着年终增发的各种奖励性补贴的风波在湖北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刮起一阵又一阵,造成群体上访事件不断。不少上访的干部反映:“一个省委、省政府,实施的政策三个不一样,省与市、市与县不一样;富单位与穷单位不一样;现任职干部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不一样。”值得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切。 经调查了解:早在2014年,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鄂办发电(26号)颁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人社发2014年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奖励性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两个文件精神,省直机关每年的奖励性补贴都按时发放到位。下设的各地级市、州也都参照了省里的作法,对所辖的市直机关都发放了目标责任奖、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党建先进单位创建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文明单位创建奖等五项奖励性(一项多发一个月的全工资)补贴,相当于每个干部多发了半年的薪酬。工作在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都得到了实惠。 然而最基层的县级因为省委、省政府没有出台统一的文件规定,导致基层,各行其是,五花八门,经济强县有钱就发,无钱的穷县只好干瞪眼。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有富有穷,苦乐不均。有钱的单位年终发放各种奖励性补贴多则5个月,少则也有3个月。无钱的单位,尽管各项工作达标,仍然无法发放各项奖励性补贴,造成这些单位的干部职工反感情绪特别大,不少人纷纷想办法、找‘后门’,托熟人“跳槽”。还有些老干部组织“上访团”给层层领导施加压力,直接造成社会不稳定。 在上访的老干部中,反映最多的是富单位与穷单位不一样:以2015年为例,年终,有些县、市(县级市)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财政常规发放12个月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单位的财力再给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发3至5项各项奖励性补贴,以提高干部职工的经济待遇。如公务员称职、档案升级、文明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党建先进等。另外还补发全年交通费、通讯费,每人累计多发几万元。有些经济来源一般的单位也发3个月,在职和退体人员都能领到上万元的奖励性补贴。 然而有些只靠财政吃饭的“清水衙门”的机关事业单位,却没有钱给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体人员发奖励性补贴,他们只是干瞪眼看着别人的“荷包”装得满满的,心里感到社会很不公平,更加产生了“命不如人”的仇富心理,再想想自己的那点“寒酸钱”,因为有钱人将市场物价哄抬到“居高不下”时,他们从内心里爆发一种发泄的情感:“同在一个地方做事,同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工作,为何年终发补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如今,有钱的是‘大哥’,无钱的是‘穷鬼’,什么反腐败,越反越严重,虽然打掉了一些‘老虎’,扫除了部份‘苍蝇’,可是新的腐败又产生了,社会太不公平了,谁来管呢?”
在职干部与退休人员不一样。在湖北不少地方,还经常听到退休干部反映:“现在是有权有钱能使‘鬼推磨’,无权无钱‘鬼磨人’。在职的鬼,专整退休的人。”具本的来讲,每到年终发放各项奖励性补贴的时候,在职的领导只顾身边工作人员,他们发多发少都是“暗箱操作”,并且要求在职人员严格保密,谁泄漏了消息,就扣发谁的奖励待遇。却把退休的干部职工视同局外人不在考虑之列。尽管有些县、市主要领导曾经强调:年终发奖励性补贴,要做到退休干部与在职干部一样。然而不少机关事业单位把领导的讲话当成了“耳边风”,天马行空,自己说了算,只发在职干部,不管退休人员。尽管屡次反映,仍然是“竹蓝打水一场空”。不少老干部讲:“春节期间,多发补贴的要啥买啥,造成物价飞涨。我们退休人员就成了当年的‘杨白劳’,要钱没钱,需要的年货买不起呀!说严重点湖北省的分配政策极不合理,在补贴发放上,人为的将机关事业单位分为四个等级:即省、市为上等人;富单位为中等人;收入一般为下等人;退休人员为次等人。旧的腐败还未铲除,分配领域的新腐败又在滋生,造成单位与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在职与退休不一样,苦乐不均,人心思想混乱,影响社会稳定,中央和省里都要管管啊!” 最后,从调查的情况看,如何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消除富单位和穷单位的区别,不少在职和退休干部都有一个共同的心声:首先,省委、省政府要做到全省一个政策管总,从上至下统一执行发放标准;其次,加强调配富裕单位的经济资源,充实各级财政底数,一个县市一个标准,由财政统一发放各项奖励性补贴;最后各县市根据各自的财力确定发放奖励性补贴的项数,做到富单位与穷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三个一样,确保分配政策的严肃性、一致性和公平性。共同营造湖北优质的政治环境,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共同富裕的公平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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