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李市司法所本着“贫者必援,弱者必助,残者必帮”的工作宗旨,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各村(社区)统一制作标语、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并利用集镇人口较集中的优势,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引导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寻求法律援助。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在各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加强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法律援助相关制度,健全法律援助计划、总结、报表等各项业务台帐。 三是做好法律援助卷宗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案件的质量,做到每一件卷宗格式统一、材料齐全,确保卷宗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并定期对受援人进行案件办理回访,确保案件质量,确保援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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