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作责任。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乡防汛减灾工作,书记、乡长为全乡防汛减灾第一责任人;各村成立防汛减灾小分队,村党支部书记为分队长,负责所在村的防汛减灾工作。 二、强化应急队伍。结合民兵整组工作,乡成立一支以复员退伍、转业军人为主体的防汛减灾应急队伍,明确各位人员职责并强化救灾演练,要求应急队伍人员在汛期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灾情必须立即到场不得缺席,统一听指挥、按职责开展工作。 三、完备救灾物资。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乡、村两级防汛救灾物资进行梳理检查,按县委、县政府要求进行物品补充完善,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截止7月21曰,共完善配备防汛救灾水鞋200余双、雨衣200余件、救生衣15件、斧头3把、救生绳100米、编制袋300余个。 四、加强监督排查。乡党委政府组织安办、综治办、水利站等人员定期到各村及乡内各交通要道、水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脱岗,必须24小时值守,发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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