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公安局关于清理整顿“假重错漏”户口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严密户口登记管理,充分维护和保障公民户口登记的法律严肃性和真实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及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为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户籍管理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清理整顿“假重错漏”户口严格遵守“保留合法、注销非法”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全面清理档案,确认“假重错漏”户口,及时删除注销、补录、纠错。
二、对历史政策原因、弄虚作假、申报出生、补录户口、迁出未注销、出国(境)时未注销、参军以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问题造成“假重错漏”户口的,当事人或户主、直系亲属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更正或户口注销手续,公安机关将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办理。
三、凡违反户口管理政策,现在仍是重复虚假户口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注销删除重复虚假户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并在注销或删除后为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以更正被注销或删除的身份信息所办理的业务;逾期还未办理或经公安机关通知后,当事人拒不配合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入户登记的相关信息确认重复虚假身份信息,并依法依规强制注销删除重复虚假户口并对当事人从重处罚,注销或删除之后一律不得恢复或更正,一律不出具任何注销更正证明文件。
四、对国家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队人员等,一人办理多户、多证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查处,并一律通报其主管部门,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建议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五、严厉打击“户政黑中介”、“户政串串”、“户政黄牛”等,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举报重复虚假户口线索。公安机关将积极调查核实,及时注销或删除重复虚假户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0817-556306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部县公安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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