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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执法局赵局长滨河路停车收费岂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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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滨河路停车是解决城市停车难,收取一定费用可以理解,但是执法局岂能把滨河路收费承包给个人,停车不给发票,造成乱收费,发生打架谩骂,执法局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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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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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4 13:03
这和执法局无关吧!
发表于 2016-7-24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发票,就不给钱,加投诉,总得有人管管这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4 13:45
通江临时停车收费的确有点高,而且停车难,但是,少收费或者不收费停车更难吧,收费不承包的话,大家也会说收费员把钱收到自己包包里了,反正这个事不好做。

发表于 2016-7-2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方应该出示收费票据(手撕发票)这样才正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4 19:55
说起这个事劳资就是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4 20:25
通江有些领导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突出,提起这个收费老子就是一肚子火,大部份都是关系户才搞得成收费这个好门子……

发表于 2016-7-2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就是怪,路边划个地方停车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巴中也是路边停车一直只是收费2元,通江就要收费3元,稍微多停一哈儿就要加钱。
发表于 2016-7-25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创建文明通江”网友:
    你好,建好管好城市是县政府和大家的共同责任与期盼,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你在“请问执法局赵局长滨河路停车收费岂能承包”一帖中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多,人门生活水准不断提高,在当前城区临时停车泊位相对不足及停车不够规范的实际情况下,实施停车收费是为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功能,规范车辆行停秩序,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解决城市道路“行车难、停车难”问题,重点是遏制一些车主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提升公共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让临时上街办事的群众有地方停车,其次是引导车辆在停车泊位有效停放。
     停车收费的方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服务外包、企业运作”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由企业进行社会化运营(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由通江县凯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经营企业按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但每年无论盈亏,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公共停车泊位及指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停车收费必须受物价、公安、城市行政执法、市政等部门监管。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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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26 12:58
不收费岂不到处都可以乱停乱放咯,收费也是按照正常收费标准来收的。

发表于 2016-7-2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又去通江,实验小学过去那边去停下车,大妈问我要5元,我问有木有发票,结果给我10元的普通税务发票。最好,我硬是给了3元,她还说超过1小时加3元。巴中2元有发票,通江随便坑,坑你一个是一个。无语。

发表于 2016-7-28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停车位收费,一个字:污!一个普通收费员不可能有那么大胆子敢收费不扯发票的

发表于 2016-7-31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31 15:50
这个收费带有行政收费的性质,承包出去属违规违纪行为。

发表于 2016-7-3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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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7-31 19:03
执法局领导,滨河路收费不给发票,税务部门如果处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法局是被处罚的主体单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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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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