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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八达岭“虎咬人”视频首次完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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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29
不作死就不会死,关键还害死了自己的母亲,不能下车这是常识好不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0
动物园没携带安全措施,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即使对方有错,引发意外长在,危险区不光是警告,安全措施也应该到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1
这是压根儿与动物园无关,只怪他们自己,动物园尽到了责任,到处都有禁示,之前还签了动物园那个协议的,表示会遵守园区规定,事发后,视频显示园区工作人员积极开车驱赶老虎且鸣着笛,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人情上园区工作人员都尽到了应有的责任,只能怪他们家太蠢,太无知,太无视规矩,太心存侥幸!还有,园区还可以反控她无视相关法律及规定,给园区工作人员带来了麻烦,给动物带来了惊扰,给社会带来了恐慌,给动物园的名声抹了黑!综上所述,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此事园区完全无须承担任何法律及人事责任,我就说这么多,家里事学法的,谢谢理解和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1
对头,不守规矩,应自己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2
搞笑,动物咬了,你应该找大自然赔钱,管动物园什么事,自己要去看动物还不遵守规律,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2
这种人赔毛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2
没有规则意识,就应该付出代价。既使是血的代价。在此事件中,动物园没有任何责任。一分钱也不应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2
难道叫园方也因去救他死几个人才叫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3
我决得这位女子在说谎话,你晕车,早干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3
晕车晕虎还差多,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这就是典型作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3
不收规矩,不分场合。命该如此,死的轰轰烈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4
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4
带小三还有理,小三就该咬。就算晕车也不该在动物园,明明知道是在野生动物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4
自己做错事去找别人的原因,都是成年人了该长点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4
这种瓜娃子怎么没死?自己想死还好意思叫人家陪钱真不要脸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4
见过无赖的,没见过这么无赖的,脸皮比城墙还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4
你难道不是成年人吗?你不知道虎园危险。自己要以身犯险,还怪別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5
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天作孽有可违人作孽不可活。晕晕车呀,你怎么不骑自行车进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5
死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13 15:36
明知山有虎还偏向虎山行,不作死就不会死,那是吃人的虎,自家养的狗有时还咬人呢,更何况那是放养的虎,你能听懂人话巡逻人员嘴上招呼就可以了,如果你听不懂人话,巡逻人员下来帮你你还是不会听,因为你听不懂,那样的话会多一个人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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