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无辜占用我们土地怎么办》的回复
网友“xiaoyuer151”:
获悉你在论坛所反映的情况后,南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对黄金村一社张家坪土地使用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向你回复如下:一、调查核实永安驾校于2013年1月11日与村社签定土地租用协议,租用黄金村一社张家坪未利用土地用作驾校训练场地。租赁期:2013年1月10日至2033年1月10日,共20年。付款方式:签订协议盖章生效时乙方向甲方付清第一年度(2013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补偿金,以后分年度付款,最迟不得超过每年1月的最后一天;毁坏青苗按2300元/亩一次性付清,未毁坏的本季可以收获,收获后种植的作物,乙方不予补偿。2013年、2014年土地租金及青苗补偿已兑现给村民。2014年3月,部分村民要求承包土地按黄金新城补偿价格一次性付清土地款,未得到驾校方同意,此后部分村民阻挠驾校日常教学,因此驾校方拒绝支付土地租金。该事件未报请镇人民政府审定。二、答复意见(一)村社多次与驾校方商谈,县、镇两级政府对此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由黄金村协助当事群众与群众充分协商,但驾校方认为村民自2014年3月起阻扰教学,造成损失巨大,拒绝支付租金,双方目前未达成一致意见。(二)、黄金村委已向驾校方提出终止合同,回收土地的建议,但驾校方表示在2016年8月15日前作具体答复。(三)镇党委、政府将督促黄金村继续与驾校方协商解决该问题,并按协议做到明理诚信,求大同、存小异,力争将该问题尽快合情合理妥善解决。(四)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我们将督促黄金村协助当事群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依法解决。(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希望并欢迎你和网友继续关注支持南江镇、黄金村的工作,谢谢!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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