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层面率先展开,层层传导,取得巨大成效,其中党组织要积极扛起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公务人员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抓好党建工作,又要担当起监督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从而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权力看似很小,但触角广,基层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严峻,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国家权为民所用的最直接、最真实的体现,才能让群众感受到清风徐来,才能强化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稳固党的执政之基。 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真正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牢固树立“两个责任”意识,就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根竿子插到底。绝不能上面九级大风、下面纹丝不动,绝不能力度层层递减、逐级跑冒滴漏。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各级纪检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好问责利器,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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