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该规定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同时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登记审查等制度,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违法行为时应停止提供平台服务。(京华时报7月26日) 网购快速、方便,足不出户就能买到自己想要的商品,所以网购成为成为了一种流行趋势,但网购看不到实物,不知道东西质量的好坏,经常出现到货后不新鲜、有破损、不是正品、和描述的不太一致等现象,甚至还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所谓“神秘买家”制度,是指监管人员将以顾客身份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对所购产品进行抽检,并记录抽样样品名称、类别以及购买样品人员付款账户、收货地址、联系。 创新监管途径。“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商品与描诉不符”、“售后服务跟不上”等问题成了消费者最关心的网络购物问题。此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创新食品抽检办法,多渠道保障网络食品安全。 维护消费者权益。过去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归根结度是由于网上购物交易方式的特殊性,消费者购物后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则对网络食品从监管到查处都有了更明确的规定,让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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