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仁寿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日前,该县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这5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文林镇原卫星村党支部书记汪林、村主任刘建慧、村文书马锡州、村妇女主任刘淑芬4人,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征地拆迁资料,套取土地占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并私分。2015年8月,汪林、刘建慧、马锡州3人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刘淑芬犯职务侵占罪免于刑事处罚。2016年5月,汪林、刘建慧、马锡州3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淑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富加镇音堂村党支部书记骆成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1名城镇居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违规决定以虚假资料为1名村民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同时,在清理审核该村低保户时优亲厚友。2016年5月,骆成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汪洋镇协作村党支部书记黎子溪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据为己有。2016年5月,黎子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视高镇奋勇社区妇女主任周菊容,利用职务之便占有群众上缴的社会抚养费归个人使用一年。2016年5月,周菊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店乡新文村党支部书记杨君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用电动车给女儿使用。同时,未认真清理审核五保对象,致使1村民死亡后其家属仍然领取五保金。2016年5月,杨君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获悉,仁寿县纪委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级各单位党组织、各园区党工委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精准扶贫、“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以及违反群众纪律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对典型问题或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 郭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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