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发布“房十条” 购房最高可补助300元/平米! 选择在南江宏帆广场购房,南江宏帆地产将让利200元/m2。 近日,南江县发布“房十条”,长赤、正直、沙河三个镇买房的居民,将享受多重财政补助。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印花税。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在政策执行期间内,凡在南江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了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备案且提供相关完税证明的,县城老城区由县财政给予购房人100元/平方米的补助;县城新区由县财政给予购房人200元/平方米的补助;长赤、正直、沙河三个扩权强镇试点镇由所在镇财政给予购房人60元/平方米的补助。 南江县农村居民在南江县县城规划区和长赤、正直、沙河三个扩权强镇试点镇规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购房所在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的,在网签合同备案且提供相关完税证明后,县城规划区由县财政在上述优惠条件的基础上再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贴,长赤、正直、沙河三个扩权强镇试点镇规划区由受益镇财政在上述优惠条件的基础上再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贴。 据悉,县城老城区为:南江河右岸下起清溪沟(不含)上至双拥公园(含龙渠大桥);南江河左岸下起酒厂湾160车站(含)上至龙渠片区(不含)。除县城规划区老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县城新区。 另外,对开发的商住综合楼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即可办理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款比例50%。购房人在南江县同一项目购买商品住房并购买有独立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且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县城老城区每个车位由县财政给予购买业主3000元的补贴、县城新区每个车位由县财政给予购买业主7000元的补贴,长赤、正直、沙河三个扩权强镇试点镇规划区每个车位由受益财政给予购买业主2000元的补贴。地下车位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对应楼面地价的10%计算,转移登记费按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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