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抓住县委这个关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笔者认为,基层是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各项政策要贯彻落实,必须经由基层一线实施,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关乎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是否坚实,能否长远发展。做到将责任向基层延伸,需要找好“三大”抓手。 一是责任清单抓手。要将基层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应负的主体责任列出具体责任清单,建立清单台账,项目式推进责任落实。并将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直接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用好约谈抓手。运用好约谈机制,通过会议约谈、调研约谈、重点约谈等方式,对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镇乡一级约谈辖区内村社干部,层层明晰任务、传导压力,促使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在发现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提前介入约谈诫勉,防范于未然,防止大批干部倒在问责红线上,关心爱护干部。 三是督查常态化抓手。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公款购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对遵守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农村基层干部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损公肥私,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此,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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