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上海通过“好人法”:紧急救护致损害不担责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23
还是120来救更稳妥,因为120更专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24
在中国做好人都需要立法来保护了,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30
怎么才算是有过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得跟别个扯,现在上演农夫与蛇的故事还少吗?在情急之下谁晓得对与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31
怎么才算是有过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懒得跟别个扯,现在上演农夫与蛇的故事还少吗?在情急之下谁晓得对与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32
法律本来就有诬告罪这不应该是地方法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34
中国民族的优良传统却要用法律法规来保护它,真是这个民族的悲哀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34
早就该这样了,要不然现在连好人都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36
终于可以做好人了。自己或者家人遇到需要帮助时也能获得帮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37
谁不想做好人啊!都是被逼的,生活所逼,环境所逼,但我基本上算是一位好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39
谢谢!中国!给了个机会!终于可以做好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43
我坚决不同意‘好人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47
四川有没有出台?不要影响我救人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49
扶了就跑不脱,什么见义勇为,成了社会笑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50
素质决定一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52
希望成都也尽快出台类似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3:57
就是应该,严惩恶意诬陷好人的,这些,社会败类,让好人好事,都快灭绝了,最重要的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因这些败类,失去被帮助的机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4:02
如果救助人实施的急救行为是有过错的。这是屁话,主动救助别人难道有过错吗?不同的人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都是不一样的,难道在实施救助前先咨询一下专家,以便确认自己的能力可不可以实施救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4:13
牛B,好人法终于出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4:14
四川出台好人法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4:15
四川出台了好人法没有啊?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