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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上海通过“好人法”:紧急救护致损害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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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0:34
现在的社会杀掉了雷锋精神。悲哀啊

发表于 2016-8-2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好人无须自证清白”!

  强烈呼吁国家把此方案形成法律在全国推行,以免形成在A地是在做好事,B地就要遭殃的局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05
正能量是必须有的。救助别人还是要量力而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6
10年前,我骑自行车回家,路上看见一老头骑着自行车搭载着一个太婆摔倒在路边,我刚好路过,于是就下来扶他们,可没想到扶起他们后他们却把我拉住,说是我撞倒了他们,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是百口难辩,那种心情谁能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2:31
好人,好人,有法可依,希望大家都能放心做好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3:09
没有急救常识,胡乱急救致死,是不是免责?那如果心怀不轨,装作不懂急救常识,致死,追不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3:23
好人法好,实施起来更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5:55
vvv ffv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6:4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6:58
成都市还没有出台救助法规,等法规出台后才去救助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7:56
在不懂得怎样急救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去救,不然就成了好心办坏事,事后解决很嘛烦,反应影响工作情绪甚至耽误工作时间。如果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可以拨打12012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9:49
做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1:13
好人做不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2:03
如果国家有了这样一部法律,可能雷锋会活过来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22:15
呵呵,好人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02:58
这样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08:58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10:31
好人有好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12:09
好早就出台政策了扬善出恶对那些不怀好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13:41
最后一个很好,必须成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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