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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上海通过“好人法”:紧急救护致损害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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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15:02
现在很多碰磁的,怎么处理?这是最不要脸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15:40
就以央视的评论会使不少人要放弃当好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17:02
早该如此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20:13
其实多数真实情况是,并没有辣么复杂,就是老人被撞。那还是需要被撞着举证?我上次被撞尼码就没知觉了,还是需要我举证真的被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3 20:25
碰瓷的怎么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07:04
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08:12
国民素质的提高是要国家出大力来昌道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1:36
需d!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1:58
现在是文明社会,互帮互助,不求回报,本来也是应该的,现在有法律的支持,巫险的人可能就少了,我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2:09
说你麻痹,绝逼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2:10
这个世道做好人真的难………做了好人反被冤枉,谁还敢做呢!不是人情冷漠,是世态炎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3:00
       •\•_|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3:04
想做好人,都还需要立法,我去他妈的世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5:28
完了,完了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5:37
好人做好事从来没有想过怕担责。在那一瞬间勇为之心喷然而动,连自己的生命都不顾!为此牺牲者大有人在。他们是人类的灵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5:38
国家民




急避险的损


赔偿
有具体

规定

好人法





能与
此冲突,四川省


法律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5:46

民法对紧急避险有明确规定,好人法不应与之冲突,四川省法律专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6:03
社会诚信度太低,都向钱看了,才出现助人可能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9:01
早应出台此类法规。如今社会道德滑坡,见危不敢伸手,长此以往,社会将成为一个氷冷的世界。中华仁义礼智信之邦,将何以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22:52
救人一命,本来是好事的,不需要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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