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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上海通过“好人法”:紧急救护致损害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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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13
如此下去,中国的爱心正能量还会得以传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17
救人看情况,反正我一般不会救人的,现在人心难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20
对于捏造陷害他人的一定要从重处罚,必须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22
好人有好报,好人能呼吸正气了。这才是真正的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35
好人不好当,恶人横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44
一个人改不了整个世界,南京那个法官太伟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54
·碰瓷的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54
·碰瓷的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09:55
·碰瓷的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02
这样好,避免了碰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05
早该立法了,不要让见义勇为者又流血又流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05
好久法好啊,摔倒的老人孩童都可以援手了。但监控盲区的受害者,能得到公证?肇事者可否利用好人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0
一个社会 居然需要一部法律来 规定 做好事 免责。 多么痛的领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0
救人一命,本是好事。不需回报,但求无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1
扭曲的社会现象,真文明离我们还有多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1
四川是不会出这种法律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2
所谓五千年的文明就是这样子来的呀,还需要法律支撑、保护才可以传承这样的文明,悲哀。看啦上帝也搭救不了这个国家

发表于 2016-8-1 1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本来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是常事,而今变得不敢去做,主要是扶助者好多时候反被巫告,使其很受伤害。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出台了“好人法”,天府之国我看也很有必要出台该法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4
最好宪法写上好人不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4
现在这个社会做好人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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