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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上海通过“好人法”:紧急救护致损害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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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23
去他妈的什么法,这法那法都是用来收拾百姓的,劳资只认公理 天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24
成都已该有这样的规定,看见路边倒地的老人没有人扶,实在太可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24
这个好人发值得宣扬,但是还要完善,不要给那些犯法的坏人有空隙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24
我怕!你们扶吧!我扶不起!万一!一没证人二没摄像头的!我不是被坑爹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25
成都有没有?

发表于 2016-8-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29
就是应该维护公正,提倡助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0
人不可貌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1
好缴贪官的钱提5%_10%建立基经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3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人难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3
希望有用吧,能改变我们社会风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3
一定要多做好事,种善得善,必有善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3
收缴贪官的钱按5%至10%提取建立基经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4
不是全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7
不敢惹,还是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39
好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41
跳河救人,结果发现衣物丢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41
四川还不行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42
应该全国实施好人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1:43
我就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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