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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遛狗不拴绳,吓倒太婆致残 狗虽没碰到人,主人还是得赔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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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6
如果老太是碰瓷?!那么我真
希望全民碰瓷,看有谁还放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7
支持法院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8
判得好,应该重罚。如狗直接咬人的,其狗主人应判间接伤害罪入狱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不然,侵犯他人的人身权无保障。当然,其狗人与狗应到相应部门留影存档,狗挂牌等,否则难以追责狗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8
养狗是问题吗?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好不,别说狗随地大小便,人难道没有?狗随地大小便主人不清理怪狗身上...........到底是人没素质还是狗的问题?就说这件事是主人不带狗绳,能怪狗?如果放在美国不带狗绳遛狗是会报警的,说白了还不是人的问题,别TM拿狗说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8
很多社会乱象无法直接用法律来治止来解决,即是使用法律也不会很快得到解决。在生活中在社会中很多规范还是应由政府制定陌姓才会安全舒适些。法律固然重要,规章是法律的支撑没有了支撑法律只是块漂在空中的伞布无法为陌姓庶风挡雨。呼吁国家政府尽快明白这个道理。多制定些对民有益的规章七三继承好的老规章。这样才成方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8
应该这样!不管如何,狗儿还是有一定的攻击性,而且有些人生来就对某些东西有畏惧感,比如有人怕狗、有人怕猫、有人怕鼠…养宠物现在似乎成了潮流,所以我们也无法反对与禁止,但是要求宠物的主人管理好自己的宝贝,不要侵犯和破坏人们生存的空间,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这是对养宠物者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吧。愿老人早日康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9
现在到处都有遛狗的。看了确实害怕应该控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19
你爱狗养狗应该在自己的环境内、不能在公工场歽微及她人的健康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0
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0
全赔是正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0
也有可能老婆自己跌倒勒索狗主人呢?天下事无奇不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1
难到谢婆婆不懂,怎么预防狗吗?用钥匙防狗你就该摔倒。难到谢老是三岁的智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3
支持法院正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4
那个太婆万一有个啥癌症,白血病是不是也要算在狗主人头上,有些人就是惊扎扎的,狗牵起离她多远都在叫,还往马路中间跳,遭车撞了还是狗主人的责任嗦,那些不让养狗的,干脆十二生肖把狗也给排除好
了,是不是世界上狗绝种了你们才开心啊,警犬也不要养了,方便这些人贩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5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6
现在的人,养条比养自己的孩子还要矫情些,比给他父母还有吃得好些,冬天还给狗狗穿的花棉裤,还穿的棉花鞋,有可能他家的老人都没有她养狗狗这么关心过吧,希望你孝顺你的爸爸妈妈吧,这10多万就是你任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6
碰瓷行为,你不用钥匙攻击狗狗是不会主动伤害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6
老太婆真他妈讨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6
我就搞不懂为什么要别负全部责任   不管大狗小狗你不去惹它  它会给你带来来伤害吗 有些狗比有些人更有人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 11:27
遛狗不牵绳子的,不知道你们脑袋装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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