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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论坛] 房价涨了,房产交易的纠纷也没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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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来说,房价涨了,房产交易大增,这对于部分购房者来说是好事,毕竟从一方面讲房子增值了呀!但是呢,在上海房价大涨的同时也未见房产交易矛盾有着减少趋势,仍然纠纷矛盾多多。
已过户没交房,房租归谁?
就在7月30日,方先生刚将老父亲的一套门面房脱手,然而拿着收到的尾款回到家后,立即遭到老爷子质问,因为里面少了4600元,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方先生的这套门面房本是出租的,为了尽快给买家腾房,他还特地跟房客打了场官司,赔了点钱打发他提前搬走了。然而,当天和买家交房时,买家却表示,房子虽然没有交房,但产权已经过户一个多月,这期间的房租收入4600元应该归他所有。shqianyy
买家提上述要求合理吗?
专业人士表示,买家的要求有一定合理性。根据物权法,房子过户了,物权就归对方所有,由物权产生的收益,自然归物权所有方所有。不过房产尚未交付,买家并未对物权实际占有,所以实践中对于这期间的收益如何分配有一定的争议。
如果有人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最好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在交房前的房租收益归谁所有,这样就不会产生纠纷。
开发商一直修不好漏水,咋办?
一位业主的一套房是两年前购置的一套别墅,因为漏水,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证,也没有入住。当事人找了开发商好多次,他们说给修,但一直修不好,这时候业主该怎么办?
一般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以要求开发商修缮至不漏水为止,也可以自己修好后向开发商索赔。
4年前卖的房,现在尾款没拿,能反悔吗?
有一套安置房,4年前还没拿到产权证时业主就将房子卖给了他人,剩下19万元尾款要到产权证办下来才付。但现在房子都涨价了,业主能不能不卖这房子,或者跟对方要19万元的利息?
面对上述的问题,专家表示,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业主不卖房则构成违约,不仅要赔偿违约金,还可能要补偿房子的增值部分给对方。而19万元因为是约定产权证办下来才付,所以不存在什么利息。不过,业主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考虑到房价上涨因素,让其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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