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4404|评论: 4

[群众呼声] 请剑阁县地税局答复对商品房征收契税的法律依据?(剑阁县规住局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剑阁县卓锦城开发商李世平,在卓锦城楼盘建筑质量低下、电梯降低品牌质量、附属设施未建、绿化未建、商品房套内墙面不抹灰,不预装电线,不标明管道图标识、卫生间不做防渗处理,不做渗水实验的前提下,外行人都不具备交房条件,商品未验收的情况下,请问,作为剑阁县的职能部门,你们是根据什么法律?哪国的法律与开发商串通一气,要求要接房的业主交纳契税的?在不交纳契税的情况下,业主白白交了几年的血汗钱,连半成品,不合格品的房子开发商都拦着不交,业主都没有权利接收?天理何在?国法何在?
============================
    编辑备注: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于8月11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9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6-8-11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现将你所反映的明珠卓锦城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明珠卓锦城项目由剑阁华宇房产公司负责开发,法人代表李世平,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于2013年下半年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4月全面完工。近两年来,在经济新常态下,房地产业整体下行,剑阁华宇房产公司运行资金严重不足,项目建设中期曾多次资金断链面临停工的危险境地,后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项目才有序推进直至完工。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后,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10月,正是由于资金问题导致项目推进时停时建,延误了交房期限。目前项目虽已完工达到交房条件,但由于仍然拖欠施工单位部分工程款,施工单位不同意组织竣工验收,导致剑阁华宇房产公司至今未能向购房群众正式交房。因此,购房群众反映的明珠卓锦城逾期未交房情况基本属实。
针对购房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县住建局已进行了多次协调和督促,现已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一是督促开发、施工单位切实抓紧工程结算,鉴于剑阁华宇房产公司资金严重短缺的实际,拖欠的工程款由开发单位以资产担保的方式确认。二是解决工程款问题之后,按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责令五方责任主体尽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质量瑕疵,责令责任主体单位迅速整改达到合格条件,确保验收成功。三是验收合格后,由开发企业剑阁华宇房产公司向购房群众办理交房手续,并同步理清应缴纳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启动产权办证工作。四是明珠卓锦城项目凡存在延期交房的购房户,可按合同约定依法按程序向县人民法院申诉请求赔偿,或直接向剑阁华宇房产公司索赔。五是剑阁华宇房产公司已面临破产危险境地,我们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一手抓好扶持企业发展工作,一手督促企业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和社会义务,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满意(0)
不满意(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4 15:11
我只能对剑阁的相关职能部门呵呵了,古人都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啊。你们是如何贯彻中央的执政为民的方针的啊?面对如此无良的开发商竟不闻不问,难道有什么隐情?不得不让人联想啊

发表于 2016-8-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问地税局,没有这个规定哦

发表于 2016-8-5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子能交房吗?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