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城镇,需要大家的努力 加快建设美丽城镇。推动城镇内涵提升式发展,科学确定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适度增加建成区人口密度,提升城镇发展质量。 建设生态城镇。依托我省多数城镇依山傍水的地貌和环境特征,统筹城镇与山水林湖布局,合理规划城镇绿地系统,推动湿地公园、山体公园、绿廊绿道等具有地域景观文化特色的山水园林建设,划定并强化城镇绿线管制,使城镇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突出小城镇的鲜明特征,打造具有地理、生态、产业特色的小城镇。重视解决城镇噪音、光污染等问题,创造宁静生活空间。开展美化绿化行动,建设一批美丽社区、美丽校园、美丽企业等,增加城镇“绿色细胞”。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对新村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坚持新建、改造、保护相结合,重视旧村改造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保留乡土味道。加强村庄规划与设计,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形成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的村落格局,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严格村镇规划管控,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推行农村住房建设标准。 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突出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同步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推进建庭院、建入户路、建沼气池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三建四改”,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化,整治河渠沟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文明村镇创建,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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