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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安岳一购物中心售3.8元变质食品遭罚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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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张雪松 邓钦沂 记者 严俊溢)近日,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惩了一起有“前科”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涉事的城北某购物中心被处以7.5万元的巨额罚款。举报人获得了4350元的奖励。

  “在北门口购物中心购买的牛肉粒过期不说还生蛆,且还有很多虫屎。”6月29日,资阳一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安岳县城北门口购物中心公然销售过期、劣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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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该舆情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在该购物中心干杂区待售的“缘航组合牛肉粒”中发现有白色异物。经查,该牛肉粒生产日期标注为“20160306”,保质期为“25度以下,十个月”。由于该购物中心不按产品外包装标签说明要求进行贮藏,导致食品虽在保质期内,但仍出现变质生虫。

  据了解,该购物中心并不是首次被举报惩处。在今年年初,该购物中心就因经营过期食品受到立案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向安岳北门口购物中心开出了“没收扣押0.47kg缘航组合牛肉粒;没收违法所得3.80元;处罚款75000.00元”的罚单。

  按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投诉人兑现举报奖励4350元。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我市就出台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试行办法》,今年,此办法将进一步扩大奖励范围和提高奖励标准。目的是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进程中来,广泛检举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力争形成“人人关心、人人理解、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和“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当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请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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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5 18:17
拍手称快

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8-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第一,国人健康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5 21:46
奸商该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6 07:05
严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6 13:30
遭得好

发表于 2016-8-7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7 21:24
奸商丧失天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0 07:05
注重食品安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0 10:20
真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0 16:25
严处

发表于 2016-8-10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0 21:07
少买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1 13:36
小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08:44
变质食品现在多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5 09:03
关注中

发表于 2016-8-1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那么回事情

发表于 2016-8-2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刻的教训

发表于 2016-8-2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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