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章理赔是走向法制化治国的必由之路
5年前,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我认为这是当时的条件下受一定限制的历史产物,是社会自然因素的影响。现在有关部门要删除此规定,引起大家的议论纷纷。如今是时隔5年,我们国家的各项各业都在飞速的发展,特别是保险业的发展与壮大,车辆在启用后都要求交强制险和建议买各种各样的保险,这是化减车主的风险性,增强车主抗风险的能力,保障社会的安定和谐。
我们国家一直向法制化的轨道迈进,很多法律与规定方面都要尽量缩短时间同国际化接轨,这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上下班途中遇车祸不算工伤也是这方面要解决的范畴之一,现在改革的时机已到,各方面条件成熟当然可以修改这样的老条文。特别是确定上下班途中这方面在认定的时候还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其中可想人为因素的影响也就会存在,所以还会引起大家的争议也正常,其中还可能被个别人玩弄手脚。现在删除“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大家都按交通事故的解决办法来处理这类事件,依法办案对大家都是一种公平的原则,照章理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走向法制化治国的必由之路;我看是该取消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这样的条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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