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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非婚同居“分手费”欠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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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17
双方签字双方还,单方签个人还。一十一等于2也要毛的个弄得复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19
借钱,谁借谁还,谁鉴字谁还,夫妻共同借债也要共同鉴字才能共同偿还,如果一方有了意外,另一方也该还。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并且这签字一方有了意外或死亡,夫妻另一方都沒有还债的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20
15729715743    人家公公要回儿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24
这是荒唐,法院的也是饭桶,他不掉查,也不找证据就乱判,并且也不传票当事人,这叫做知法犯法,应该上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36
各管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39
不要脸的父子,诈骗别人,还诈骗自己妻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54
我不现在的法律是在保护什么,而且很多无法理解!就拿这个案例来说,离了婚就可以不承担债务吗?荒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58
如果一方借钱买了彩票,中了奖大家共同消费了,结果最后又全赔了,该不该共同偿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02
谁借的就该谁还,现在有很多都是在老婆不知道的情况借钱,钱借来用在什么地方了也不知道。还要共同偿还债务,真的好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11
怎么回事儿   哎呀朋友们怎么回事儿的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11
我手机QQ号怎么被冻结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19
纯粹乱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22
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24
不该男人在外嫖婆娘养小三悄悄给朋友借了大笔的钱  分手还是妻子共同承担啊  什么情况哦  可以不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24
不该男人在外嫖婆娘养小三悄悄给朋友借了大笔的钱  分手还是妻子共同承担啊  什么情况哦  可以不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24
两口打火借骗。法院还帮老赖出谋化策。这个社会还敢信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26
夫妻在婚期间的借款,应该夫妻共同偿还,这才是真正的处理方案,现在又好多因为借款,就以离婚为由想不还,这样的人应该严办,不然中国法律无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27
等法院判下来,人都老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28
我觉得中_国的法律还有待健全,很很多都是模凌两可,不明确,本来就该谁借谁_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4:32
请天下民众过好自己的日子不能相信任何人发慈善心就是灾难。又是夫妻又扯各种理由不还钱。这不是法院在捣鬼吗。法院也在经商天下有人明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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